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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8、新年

2026-10-17 作者: 則美

次日就是盛大的朝賀。

在冇有開始之前,子央帶著胖女急匆匆的去營室殿吃飯,而天極殿等著的官員們都在議論前幾日的刺殺。

刺客的確該死,但是太女把人剝皮草吊起來風乾就有些過分了。

儒家罵得是最大聲的!

“不教而殺謂之虐,不戒視成謂之暴。”這正是《論語·堯曰》的原話。剝皮實草是典型的“不教而殺”,而且是虐殺、辱屍,完全違背“仁”和“恕”。

所以儒家各派彆彆管是骨頭硬的還是骨頭軟的,一起在罵。

這裡麵罵得有理有據的有以下言論:

孟氏之儒就罵“率獸食人!”待會他們要質問子央:君王以如此酷刑待民,與禽獸何異!

孟子就說過:“君之視臣如土芥,則臣視君如寇讎”,孟氏之儒認為,這麼做隻會激起更強烈的反抗。

孫氏之儒是荀子派係的儒家弟子,荀子又被稱呼為孫卿,因此這個派係是孫氏之儒,這個派係也是比較親近法家的派係,荀子作為儒家大賢,教出了很多法家弟子。

這個派係的態度會比較複雜:他們主張“隆禮重法”,因為荀子說過“明刑弼教”,不是“虐刑示威”。他們批評這種刑罰“過而當”,超過了震懾的必要限度,反而會破壞社會信任。

這屬於比較溫和的批評,其他派係,比如子張之儒、子思之儒、顏氏之儒、漆雕氏之儒、仲梁氏之儒、樂正氏之儒,罵得就很難聽了,把嬴秦祖上都罵了,彆說祖宗十八輩,從始祖伯益一直罵到趙太後,連殷商時期的祖宗惡來也被罵了,因為惡來助紂為虐,所以惡來的子孫從根上就是壞種!

道家也挺看不慣這件事。

剝皮實草是“以人滅天”,不僅無用,而且有害。

道家的人講了一個小故事:有個屠夫想讓人怕他,每天在門口掛一張血淋淋的皮,結果鄰居全跑了,隻剩他一個人對著空蕩蕩的街道發愣。然後道家的弟子補一句:“以刑為體者,其去道也遠矣。”

這話說得多少帶著點諷刺,而“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就是《道德經》裡麵的原話,道家弟子認為把刑罰搞得再恐怖,當老百姓活不下去的時候,死已經不是威脅了。而且“法令滋彰,盜賊多有”,酷刑越多,社會越亂。

墨家也在反對,這種酷刑讓人與人之間充滿恐懼,完全背離“兼相愛”的原則。統治者對百姓施以如此酷刑,庶民怎麼可能愛戴統治者?上下離心,國必危。

墨家分了三家,三家都覺得子央這事做得既不仁,又不智,還不劃算。

這裡麵看上去能支持子央的是法家,但是法家也不支持她對著犯人剝皮楦草。

重刑可以,但要有度、有則、有恒。剝皮實草過界了,反而會動搖法治根基。

這時候李斯就在始皇帝和子言跟前陪著一起吃早飯。

李斯就說:“以虐刑示威者,其威必不長久”,也就是說這種刑罰看似嚴厲,實則暴露了統治者的虛弱。黔首不知道犯了什麼罪會被剝皮,那就失去了“以刑去刑”的威懾邏輯。更重要的是,商鞅反對“刑及無辜”和“辱屍”,因為這會讓黔首對法律產生仇恨而非敬畏。

李斯最後總結:“刑之重,不在於酷,在於必。使民知犯法必刑,則刑可去矣。若以虐為威,則法不信於民,法不信,則國危矣。”

這句話,既符合法家的核心邏輯,又明確拒絕了剝皮楦草這個刑罰。

這個刑罰太過,子央的確是暴怒之下怒而行刑。

如今這件事過去了幾天,該出來收拾局麵了,隻是秦朝的收拾局麵和後麵漢武帝那種“罪己詔”式的承認錯誤的方式不一樣。

秦君低頭會被人視為軟弱,她要用一種法家式的、技術性的認錯,子央就說:“此刑過矣。律無此文,孤一時怒而用之,非法也。”

不承認“我殘暴”,承認“我冇按法律辦事”——這在秦製裡是更大的錯誤,因為秦法最重“依法”。

把剝皮楦草定性為“個人失誤”,而不是“朝廷新政”。給後續操作留出空間:既然是“非法”的,那就可以糾正。

始皇帝就說:“從此以後,任何案件不得再用剝皮草,違者以擅作律令'論罪。同時把這條寫進《秦律》或《廷行事》,讓後世有法可依。”

始皇帝說這話就是給子央收拾爛攤子,立即說:“剝皮楦草,並非太女本意,”說完看了一下子央,就問:“是誰下令,調離你身邊。”

這不存在的官員被調離身邊就是個說法,下令的是子央,關鍵是始皇帝說日後不許再用剝皮楦草這個刑罰。

為了防止子央用“刑徒失蹤案”來咬李二鳳一樣,始皇帝決定給子央積累一些仁政,即廢除一部分肉刑!

李斯作為現在法家的執牛耳者,和始皇帝說了幾句,就同意了,隨後始皇帝帶人去天極殿,朝賀開始。

秦朝的朝賀不像是後世那樣,光是虛頭巴腦的儀禮和祝賀都能花大半天時間,今日哪怕是始皇帝的生日,也冇浪費太多時間。大家一起對著皇帝恭賀新年後,就開始討伐子央。

子央冇給他們罵下去的機會,就說日後不會再出現剝皮楦草。

道家和墨家就冇再罵,安靜了下來。

子央隨後又說立法杜絕此類事情發生,法家也安靜了下來。

子央又說凡是當日的刺客,無論是否被剝皮楦草,自己都出錢葬了他們。想厚葬是不可能的,秦人自己都不厚葬。除了始皇帝,始皇帝那也不叫厚葬,那叫建立地下大秦。

給這些刺客下葬冇有扔到亂葬崗去已經是太女低頭了,所以除了有些人和儒家之外,都不再說法。

儒家還要嘰嘰哇哇,子央又說廢除一部分肉刑。廢除的這部分為黥、劓、斬左趾、斬右趾四類。

廢除一部分肉刑已經是裡程碑一樣的意義了。

因此儒家也不能再嘰嘰哇哇,誰說廢除肉刑不是一種仁政呢。

李二鳳的心腹很不甘心,但是李二鳳和子央違法秦法的底層邏輯不一樣。

李二鳳為了戚姬讓人替換了刑徒名單,這是直接違法;子央這是被刺殺後怒而剝皮實草,這是防衛過當。

李二鳳從頭到尾都隱匿在幕後,子央是出麵承認了錯誤,雖然這個過程彆彆扭扭,所謂的調離了涉事官員和給刺客們下葬怎麼看都像是敷衍隨意,然而她這的確是釋放了低頭的信號。

大家都認可了。

更何況還廢除了一部分肉刑,這太關鍵了。如果在子央記憶中二世而亡的曆史中,廢除肉刑隻會加速秦朝崩潰,那是因為當時民生凋敝、徭役過重,各種改革冇有落地,法家會激烈反對。

現在民生並冇有凋敝,相反民間因為占城稻和曲轅犁提升了生產力,生產力提高導致人口數量也開始增長。子央對商業並冇有過多限製,朝廷有足夠的控製力和威信,胡人都向著漠北逃竄,外部冇有壓力,所以廢除肉刑的確是民心所向。

在廢除了一部分肉刑之後,子央奏請始皇帝設置“采風官”。

秦朝的官製之中,除了不能很好地治理經濟之外,還有一個致命缺點,就是冇有下情上達的通道。

即:民間的聲音傳不到統治者的耳朵裡。

現在是諸子百家出身的學者大賢們代表他們發聲,時間長了,這些學者們會壟斷民間的發聲渠道。

子央覺得不如效仿周朝,主動建立一條傾聽民間聲音的渠道。

周朝傾聽民間的渠道比較高效的是“采詩”。

大名鼎鼎的《詩經》就是在這種背景下出現的。周天子定期派遣專門的“行人”(采詩官),搖著木鐸(一種帶木舌的銅鈴)到民間去收集歌謠。這些歌謠有的是老百姓隨口唱的,有的是專門創作來諷刺或歌頌時政的。采詩官收集回來後,交給太師(樂官)配上音樂,然後在天子麵前演唱。

天子通過聽這些民歌,來判斷地方的治理狀況,如果老百姓唱的都是“碩鼠碩鼠,無食我黍”,說明這個地區的官吏在橫征暴斂;如果唱的是“七月流火,九月授衣”,說明百姓生活有序。這就是所謂的“觀風俗,知得失,自考正也”。

把采集來的詩歌最後變磚程程,就是《詩經·國風》。這一套製度的確在一段時間內反映了民間的聲音,比如《魏風·碩鼠》罵貪官,《邶風·北門》歎小官吏生活艱難,《豳風·七月》寫農夫全年勞作,這些都是當時真實的社會聲音。

除了采詩外,還有朝會詢問和肺石製度。

所謂的肺石製度,《周禮·秋官》記載:“以肺石達窮民。凡遠近獨老幼之欲有複於上而其長弗達者,立於肺石三日,士聽其辭,以告於上而罪其長。

翻譯過來:在朝廷門外立一塊紅色的石頭(肺石),凡是孤寡老幼有冤情要向上麵申訴,但被地方官阻攔的,可以在肺石上站三天,主管官員就會來聽取他的申訴,並追究阻攔者的責任。

這套製度是在西周時候有用,東周時候就徹底失靈了。

現在秦朝也該建立一套繞開官僚和賢者的渠道。

子央的治國能力是毋庸置疑的,這一點始皇帝承認,秦宗室承認,就是這些大臣和諸子百家的學者們也承認。

要說她是個暴君,其實也不儘然,但是她對人剝皮草這件事做得太聳人聽聞。

反正在場的人都抱有一個想法,她或許是真的因為被刺殺而惱怒之下行如此殘暴的舉動,再看看吧,再看看將來她還會不會有其他的殘暴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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