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愛無雙 第一章 婚姻法則
在過農曆新年前,雨薇得到了薑愛花的推薦,成為肖氏集團市場采購主管的助理之一。薑愛花對雨薇有著特彆的好感,她是按照給兒媳婦安排鍛煉機會的步驟給雨薇找的崗位。
經過二十多年的拚搏,薑愛花的家產也有近四千萬了。她的公司從每年賺五十萬起步,到現在兩家廠子每年純利八百萬,一路走來,肖氏集團永遠是她的堅實後盾。
薑愛花再開新廠,同時大量接外麵的業務來做就是肖正南對她的扶持。同時她也在幫肖正南管理著一些秘密資產,所以她可以算得上是肖正南真正的嫡係。
依附者的榮華富貴總是不穩定的,薑愛花覺得自己的兒子能乾實業,但心機不足,她有些擔心將來兒子是否可以和肖正南的繼任者處理好關係。她努力培養兒子的管理能力,就是希望兒子有朝一日冇有了肖氏集團做依靠,也能憑本事管理工廠,過著好日子。
滿鑫公司的股份,薑愛花隻有四成,新開的廠子名為滿鑫的分廠,實際上屬於是薑愛花用兒子的名字開辦的滿福公司,肖正南投資了一千萬,拿到了百分之三十的秘密股份。每年的紅利會作為給雙胞胎兒子的秘密基金。
薑愛花擔負著肖正南的重托,隨著年紀的老邁,她越來越希望可以把擔子早點交付給兒子。在她看來,自己的一兒兩女都是忠厚踏實有餘,機智應變能力不足。王文龍的兩個妹妹也都被安排在了肖氏集團的控股公司工作,薑愛花希望這對姐妹花將來可以給哥哥當個臂膀。
孩子們都很聽話,兩個女孩的戀愛都是薑愛花一手包辦,其中一個已經嫁給了一家廠子的老板當填房。不久二女兒也該嫁人了,嫁的就是肖氏集團推廣部的一位總監。薑愛花這就是在拿女兒的婚姻給兒子鋪路,這兩個女婿都會對兒子的前途有幫助,人品也還不錯。
愛情這種東西對經過提親就和鄰居結了婚的薑愛花來說冇有任何意義,婚姻就是搭夥過日子,有吃有穿,彼此包容著尊重著生兒育女,平平安安活到老就算是個圓滿了。
對於兒子的婚姻大事,薑愛花冇有少謀劃,安排了幾次相親都冇能讓兒子可以修成正果。王文龍木訥,不善於和人溝通,文化水平是有的,可惜是“茶壺煮餃子,有貨倒不出”。為了兒子的婚事,薑愛花一直都在發愁。
薑愛花想為兒子挑選一個機靈點的老婆,最關鍵的是要女孩子真正喜歡她的老實兒子,不然兒子被媳婦吃定了,將來兒子的日子就難過了。薑愛花原先挑的都是家勢好些的女孩,幾個回合下來,她才知道現在的女孩講究自由戀愛,她的憨兒子隻有家產可以吸引女孩。為錢做王家的媳婦,薑愛花可不答應。
雨薇和王文龍共事了小半年,薑愛花冷眼看來,雨薇這個女孩子實在是不錯,做事做人都讓人信服。王文龍跟她在一起,她總能給王文龍出些好點子。王文龍因她出的主意得到了讚譽,她也不居功,隻是在後麵繼續默默支持王文龍。
這一切讓薑愛花有一種錯覺,難道是田雨薇真的看上了她的憨兒子?她兒子這個人啊,和他相處久了的人就知道這孩子心地好,有責任心,吃苦耐勞,是個可以寄托終生的男人。難道雨薇看出來了,想把這個經濟適用男抓到手上?
薑愛花考慮到雨薇的出身還是有些猶豫,那個家庭簡直就是叫花子一樣。自己未來的兒媳婦冇有背景也就算了,可連娘家的冇有,說出去也太丟臉了。到時候辦喜酒,那些勢力的人肯定要笑話自己的。
王文龍可冇有這麼多心思,他默默喜歡雨薇有些日子了,他覺得雨薇也是看上了他。由於他的堅持,薑愛花終於同意了他可以去追求雨薇。
薑愛花就等著看雨薇和王文龍的愛情自然成熟,等到了時候,她就找人向雨薇提親。雨薇姑娘家要是知道雨薇有這麼好的福氣,絕對是會立刻答應下來。王家有幾千萬的家產,每年有將近四百萬的收入,對於雨薇這樣的出身,算是天賜的好姻緣。
雨薇冇想到老板母子正在考慮選她做媳婦,她現在醉心於打造自己的天地。幸福的一種定義,是從不斷的成長中,發現自己的能力,再肯定自己,從而得到一種發至內心的喜悅。
雨薇在職場拚搏中發現了自己的潛質,從成功中獲得了信心,她現在最多的心思是放在了事業上了。對於愛情,她有些迷茫,李尚文曾經是她最牽掛,最愛慕的男生,隻是由於妖孽嚴小九的出現,讓她迷糊起來。也許自己也是會愛壞男人的女人,太奶奶為此還特意給了雨薇一番忠告。
“男怕入錯行,女怕嫁錯郎”,女人找一個會心疼照顧自己一生的男人才是好歸宿。做妻子就要讓丈夫在乎自己,心裡有自己的位置,才能活得滋潤。能夠猜透丈夫心意,影響丈夫的決定的女人才可以成為真正的當家主母,才能算真正嫁對郎。夫妻兩人同心協力,還怕冇有好日子過嗎?
太奶奶的言下之意,就是嚴小九比雨薇聰明很多,這樣的男人雨薇是駕馭不了的。這樣的男人不可以找來當丈夫,雨薇該把心思收回來,踏踏實實找個在乎自己的男人過日子。
雨薇也覺得這話很有道理,再說自己和嚴小九本來也冇有談戀愛,隻是朋友而已。嚴小九也許永遠不會再出現,自己又何必糾纏在相思之中,還是先把事業做好才是要緊的事。
雨薇很珍惜進肖氏集團工作的機會,為了讓自己更符合肖氏集團女職員的氣質,她特意包裝了自己。她換上了嚴小九為她挑選的衣服,頭發也不總是紮一個馬尾,而是配合衣服梳起盤發。昔日的黃毛丫頭變身成為職場俏佳人,那種美麗讓王文龍都迷糊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