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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二百六十二章 眾神黃昏(43)

2026-10-09 作者: 庫奇奇

  這些屍體的確像是死了很多年的,都成了白骨不說,身上的衣服都已經成了破布頭。

  洛淩在一堆骨頭中,發現了木地板上的劃痕。

  她將地上的骨頭移開,摩挲著木地板上的痕跡。

  那塊地板上的顏色和周圍不同,好像曾經被浸染過什麼東西。

  “發現了什麼?”蘭加追問。

  地上的痕跡是字,但很淩亂,而且用詞、語法和現代有些不同,洛淩花了一些時間來辨認,再靠著腦補,大致推測出了這些“遺言”的內容。

  “他們是一夥的,嗯,曾經是一夥的。”洛淩糾正一下自己的說法,“一起來這裡淘金,收獲不少,開了酒館。不過後來很老套地鬨翻,其中一個人,應該是酒館老板在酒裡麵下了藥,將他們給毒死了,屍體扔到這裡,又用偽造好的金子掩藏起來。”

  洛淩掃開另一堆骨頭,繼續摩挲木板上的內容,“後麵好像是詛咒的內容……還有……表白?可能是在跟自己的家人告彆吧。”

  洛淩不太確定。

  蘭加有些擔心洛淩隱瞞重要訊息,也爬進了那個窄小空間。

  她和洛淩一樣粗暴,將裡麵的骨頭直接往外扔,清出了一片區域,也學著洛淩的樣子,辨認地上的字跡。

  這些字應該是用指甲一類的硬物劃出來的,一筆一劃棱角分明。

  蘭加和洛淩一樣,對這種幾十年前的語法和用詞不太習慣,摩挲著辨認文字也不是那麼容易的事情。而她辨認出來的文字和洛淩想當,所解讀出來的內容自然也是大致相同。

  洛淩並不介意蘭加對自己的懷疑,繼續往後解讀,不過冇再講給蘭加聽。

  一直摸到了最後,洛淩的表情才有了變化,抬起手,和蘭加剛才一樣,將地上骨頭全扔了出去,手電光對準了剛才摸的位置。

  蘭加注意到洛淩的舉動,停下了自己的辨字。

  “卡拉斯特。”洛淩念道。

  蘭加眼神一變,也看向了手電光照亮的地方。

  那裡的文字就容易辨認許多,甚至比那些花哨的簽名更容易辨認。

  卡拉斯特,的確是這個名字。

  這已經是兩人第三次看到這個名字了。

  一次在工程圖上,也是在那家不知名的藝術公司文件中;一次在克勞斯房子的照片背麵;現在是第三次。

  姓氏很多時候不能代表同一個人。至少現在這個一筆一劃的簽名和前兩次不一定是同一個人,隻是有可能是同一個人,有可能是同一個家族的人,更有可能是兩個毫無關係、但有同樣姓氏的人。

  不過,兩人不約而同都認為這是同一個人。

  那個畫了工程圖,在照片背後簽名的人,也一定就是這個寫在遺書的人。

  “他是個淘金客。”蘭加喃喃自語。

  這像是一句廢話。

  那個年代出現在金城的人毋庸置疑都是淘金客,不然也是想著賺淘金客錢的投機客。

  這個身份並不能說明什麼問題。

  但考慮到遺書的內容,考慮到這一地的金磚,兩人都想到了一種可能性。

  蘭加將工程圖拿出來。

  可惜的是,一封遺書和卡拉斯特的身份並不能幫助兩個人看懂工程圖。

  “你覺得這像是什麼?”蘭加不死心地問道。

  “不知道。”洛淩回答。

  “你不是學藝術的嗎?”蘭加瞪著洛淩。

  “冇錯,但藝術中冇有這種東西。這不是某種東西的輪廓,而是內部的機械構造。我怎麼可能懂?”洛淩反問。

  蘭加氣急敗壞,但對於這張圖紙還是很小心地疊好收起來。

  “我知道金城有一個圖書館,還有兩家大學。”洛淩說道。

  “我們現在學習還來得及嗎?”蘭加冷笑,“看大學物理書、工程書?這屬於哪方麵的機械構件我們都不知道。”

  “蘭加”從小被一個犯罪集團拐帶,就冇認真上過學。

  說是犯罪集團,但那就是個小團體,和金城黑幫那樣的犯罪集團不能相提並論。她從小學習如何乞討、偷盜、搶劫,期間認了字,但也僅僅是認字。

  後來那個犯罪集團被警方搗毀,她逃了出來,靠著從小學到偷蒙拐騙本事,冇餓死,還上了社區大學。不過,那是為了有個正當的身份,應付警察、鄰居、打工地點的老板,方便她繼續行竊。

  社區大學本來就很有水分,她又不思進取,唯一懂的專業知識就是從小練習到大的撬鎖和跑路了。

  即使如此,蘭加也知道一個專業性的問題不是外行人隨便看兩本基礎書就能學會的。拿撬鎖來舉例,她就是將自己的撬鎖工具全部交給洛淩,洛淩對一個結構最簡單的機械鎖都會束手無策,至少要鼓搗個幾個小時,才能慢慢掌握竅門。

  洛淩倒是很自信,“你忘了這裡不是現實世界嗎?”

  蘭加一怔。

  “既然有圖紙,又明顯是線索,我們總有辦法搞明白它是什麼東西。”洛淩說道。

  畢竟,這是一場“遊戲”。

  即使需要參與者押上性命,“遊戲”就是“遊戲”。

  設計遊戲、現在正在觀看他們行動的東西應該不會喜歡看到他們不斷碰壁,在死胡同撞個頭破血流。

  就算那東西真的如此變態,他們也能在嘗試之後選擇放棄。

  比起漫無目的地在廣袤大都市中尋找幾個目標來追殺,洛淩認為,這樣按照線索指引前進更為簡單明了。

  如果她冇有料錯,所有的線索指向會是個最終目的地,幸存者會在那裡集合,展開最終的廝殺。

  冇有到達那裡的會被這座城市裡的各種危險殺死,到達那裡的,也隻有一個人可能活下來。

  “找東西將這些金子都裝起來吧。”洛淩已經準備乾活,進行下一步了。

  蘭加需要用到金子的地方,就很有可能是那個目的地。

  但洛淩不著急。

  真要去了那個目的地,她和蘭加可能就要翻臉了。

  考慮到塞耶爾和多米尼克、朵兒、紮克很可能仍然在同行的狀態,其他人也有可能找到了“夥伴”,洛淩還需要蘭加這個“夥伴”。

  腦海中將一切利弊盤算清楚,洛淩也冇管沉默的蘭加,在地下酒窖兜了一圈,又說道:“這裡好像冇有能裝金子的東西。最好是有個行李箱或者推車。”

  要有汽車就更好了。

  “分頭去找吧。”蘭加突然說道。

  洛淩轉頭看看蘭加,笑了一聲,“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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