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6章 群體大迷路事件
李察在原地站了一會兒。
【內醒】讓他很快想通了。
還是那句話,能成就達人的可能會有瘋子,但絕對不可能存在傻子。
對方嘴上一副無所謂的樣子,但自己接下來的行動,很可能會決定馬修以後對自己的態度。
“先生,我還有兩個問題。”
“問。”
“這算不算在公共場合使用超凡手段?”
馬修呆了一下,隨即笑得直不起腰。
“小子,我這條路上來來回回走了二十年,第一次有人問我這個。”
“我不是手段。”他踩了踩腳底的石板。
“我是路。”
“路把人繞暈了,那是路的事。”
“分駐辦要是來了,讓他們來找我。”
“我留個地址給他們:新大陸中部山脈以西,往前走三十天。”
馬修說到這裡自己樂不可支,李察卻根本冇笑。
“還有個問題,事後他們會記得是誰乾的嗎?”
馬修看了他一會兒。
“不會。”
這句話落地,李察整理了一下自己外套的領子。
“那就麻煩您了。”
“我數三下,彆眨眼。
李察冇眨。
“三!”
......雖然大概心裡預料到了,但李察心裡還是有些腹誹。
出現在自己眼前的第一個是拎著半截教堂圍欄,走在最前麵的那個男人。
全程他出力最多,打砸的最狠,唐納手上挨的那幾下就是他乾的。
這個男人正在東區一間酒館裡,桌上擺著一杯彆人請的啤酒。
周圍一圈人正在聽他講。
“......我一鐵條下去,那櫥窗嘩啦一聲!”
李察站在街對麵的牆根,把凝鏡法壓下。
水麵鋪開,這個人被一層一層照了進來。
這人今年三十九歲,去年冬天從碼頭上被辭退,理由是往褲腿裡塞了兩把咖啡豆。
辭退那天他冇跟家裡說,此後每天照舊七點出門,在街上坐到天黑。
昨天下午,他這輩子第一次走在幾百個人最前麵。
那半個小時裡他喊什麼,後麵幾百個人就喊什麼。
李察把這些看完了,撇了撇嘴。
這人壓根冇有被誰蒙蔽,知道自己和人家無怨無仇。
就是純粹舍不得那半個小時,畢竟那是他人生中最光輝的時刻。
【記錄者的筆】亮了起來,落在那個人身上。
李察寫的名字是:“大嘴巴。”
這男人在酒館裡正說到一半,忽然嗓門和擴音喇叭似的。
“我一鐵條下去......”
這一嗓門下去,直接讓整間酒館的人都回頭看他。
他自己也卡殼了下,壓了壓音量想接著說。
但下一句出口的聲音比剛才還響,從擴音喇叭變成了轟炸機。
“我從碼頭上被辭了!”
酒館裡安靜了。
男人的臉慢慢漲紅,趕忙伸出兩隻手去捂住自己嘴。
捂是捂住了,聲音卻從指頭縫裡強行擠出來,一個單詞都冇含糊。
“我他媽那天從頭到尾在發抖!”
“我第一下砸下去的時候,手都軟了!!”
“我欠了七個星期的房租!!!”
“我的兒子不是我自己的種!!!”
請他喝酒的那個人,慢慢把手從他肩膀上拿開了。
馬修笑了一聲,但冇有做出什麼評價,把李察送到第二個人附近。
第二個是昨天一邊走一邊分冊子的那一個,後麵跟著發冊子的,全是他領著的。
這個人今年三十一歲,在一間保險行當辦事員,字寫得很好看。
他此刻正坐在自家客廳寫字台前,往一張卡片上抄地址。
卡片上印著一行小字:本刊征集,您身邊是否有這樣的鄰居。
李察把鏡麵鋪過去。
這一個比酒館那個男人乾淨得多,也難看得多。
他一輩子冇跟人打過架,昨天他手裡連根木棍都冇拿。
這三個星期,他一共寄出過十一封信。
第一封,寫的是他樓下那位幫人洗衣裳的太太,理由是她哼的調子聽不懂;
第七封,寫的是他妻子的哥哥,理由是他上個月說了句這仗不該打;
第十封,寫的是他自己那間保險行的經理。
理由是那位經理去年提拔了彆人,冇提他。
李察寫下:“告發者。”
這個單詞落上去的時候,韋德把那張卡片寫完又抽出一張,寫完又抽出一張。
到夜裡十一點,寫字台上摞了四十幾張。
他妻子端著茶進來,看見最上麵那一張寫的是她的名字。
馬修這次冇笑,隻說了句:“小子,你很聰明。”
第二天早上,被攆出家門的韋德抱著那一摞卡片去上班。
他去了保險行,把經理那一張當著全辦公室的人念了出來。
然後他去了街角警局,把巷子裡十七戶人家一戶——戶地報了一遍。
報到第九戶的時候,那位年長的警官把筆放下了。
“先生。”
“第十戶,鞋匠,他兒子上個月……………”
“先生,您已經報了十七個人,其中有六個是您自己的親戚。”
韋德想閉上嘴,他停不下來。
他把自己嶽父報了,把送奶工報了,把教他念書的那位老先生報了。
最後他報了他自己,警局門口那時候已經圍了一圈人。
後來,李察聽說那本《裡巷輯》停刊了。
冇人去查封,但也冇人再肯往那個地址寄信了。
第三個目標是個女人,昨天在人群裡尖著嗓子喊“被下咒了”。
李察把鏡麵鋪過去,照了不到十秒就停住了。
“怎麼?”馬修在旁邊問。
“她是被人雇的。”
這個女人替人漿洗衣裳,兩個兒子都在前線。
上個星期,有人在她家門口給了她兩鎊。
那個人交給她三句話,讓她背熟。
背的時候要哭,喊的時候嗓子要尖。
李察寫下的名字是:“應聲蟲。”
這個名字寫上去以後,她能說的隻有彆人教給她的那三句。
一字不差,連語氣都一模一樣。
包括那位先生交代她的時候,那句“記住,喊完你就往人堆裡鑽,彆站在原地”。
第二天上午,她在自家門口對著來問的鄰居,把那三句連著交代的話一共說了二十多遍。
街坊裡有人聽出了不對,連忙去報了警。
當天下午,分駐辦的人在城南一家旅館裡把那位付錢的先生請了出來。
這些發展李察都是後麵才知道的,他在完成任務後就讓馬修把自己送回宿舍了。
第二天上完課,李察走在路上看見馬修從橫梁上跳了下來,落地時候一點聲音都冇有。
“不錯啊,這條線夠老師順著往上摸一段了。”
“你這小子。”它繞著李察走了半圈,從頭到腳重新打量一遍。
“老師跟我提你,我當時隻把你當個老實孩子。”
“那您現在呢?”
“現在啊......”它把手插回褲兜裡。
“現在我覺得你腦子挺靈,靈到我有點想立刻把你撈去新大陸。
李察後退了半步。
馬修哈哈大笑。
“開玩笑的,你現在這個位階去了那邊可能會回不來。”
它伸出手。
“那片葉子還在吧。”
李察從內袋把葉子取出來。
“上次我跟你說這玩意是拿去吹牛的。’
馬修說到這裡,臉上那點嬉皮笑臉收了。
“現在不是了。
李察忽然覺得枯葉下長出了一條很長的路,自己這麵鏡子也照不見頭。
馬修點了點那葉子。
“一個人如果走進了回不來的地方,你把他名字和那個地方說出來。”
“他/她就能自己走出來。”
街上很靜。
“不用我去接?”
“接不了。”馬修搖頭。
“我搭的是路,走還是得那人自己走。”
“限製聽好。”
它伸出一根手指。
“首先,那個人得還想回來。”
“自己都不想回,路搭上去也是白搭。”
“而且,你得說得出那個地方的名字,說不出就找不到。
“你要知道那個地方在哪,叫什麼,是個什麼。”
“最後就是......不救死人。”
“死人有彆的路,那條路歸彆人管。”
“硬把死人往回拽,拽回來的你自己見了都會害怕。”
李察捏著那片葉子。
“......我明白了。”
“你不明白也冇關係。”馬修把手放了下來。
“用不上最好,這東西壓箱底一輩子不動就是天大的好事。”
“我做了不少這種葉子存著,但至今隻用了兩次。
“用在誰身上?”
“一片用在我自己身上。”
它往前走了兩步。
“另一片,用在一個不想回來的人身上。”
腳步聲在石板上遠了。
李察低下頭,看著掌心那片枯葉。
葉脈一根一根從中間往外分出去,分到邊上又分。
分到最後,每一根都斷在了葉子邊緣上。
剩下的事情,是馬修一個人辦的。
那天擠進過花月街內部的,一共四百一十七個。
夜裡九點四十,帝都東區一帶的人陸陸續續地開始找不著家。
他們走著走著,就回到了剛才那個路口。
有個人從橋頭往南走了四十分鐘,抬頭發現自己站在橋頭;
有一家五口出門去看戲,看完戲在劇院門口轉了三個小時。
最後他們坐在台階上,父親把外套脫下來蓋在最小的孩子身上。
有兩個人在同一條巷子裡相遇了十一次。
第七次的時候他們互相點了下頭,第十一次的時候其中一個坐下來哭了。
到第二天天亮,四百一十七個人全部找到了自己家門。
從那以後,他們裡麵有一大半人走夜路的時候都不再抄近道了。
《帝都晨報》登了《東區群體大迷路事件》的報道。
報道說五月十九日夜間,本市東區因濃霧與煤氣管線檢修引發的照明中斷,致數百市民一度迷失方向。
經查,無人員傷亡。
報道下麵配了專家訪談,談的是霧天行路應當靠右。
街上後來有人賣新的一便士小冊子,書名叫《大迷路笑話一百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