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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29章 提審昌哥

2026-10-16 作者: 任語丁

金窟山行動結束後的第三天,金柳市人民醫院的外科病房裡,黑蛇躺在病床上,身上纏滿了紗布,像一具被重新包裹的木乃伊。

她的左肩、右腿和腰際的三處刀傷已經做了手術,醫生說她命大,三刀都冇有傷到要害,如果再深一厘米,左肩的那一刀就會刺穿鎖骨下的動脈,她會在五分鐘內失血而死。

她的眼睛閉著,睫毛在微微顫動,像一隻受了重傷的蝴蝶,翅膀還在動,但已經飛不起來了。床頭櫃上放著一束花,是李威讓人送來的,卡片上冇有寫字,隻有一朵用鋼筆畫的小小的梅花,那是黑蛇手腕上銀鐲子的圖案,也是她在這個世界上唯一能認領的標記。

金永盛住在同一層樓的另一間病房裡,右肩的傷口已經換了兩次藥,紗布上滲出的血漬一次比一次淡,但他的臉色還是白得像紙,嘴唇上起了乾皮,眼睛下麵是深重的青黑。

他靠在床頭,盯著窗外那片灰蒙蒙的天,嘴角掛著一絲說不清是笑還是苦澀的弧度。他知道自己已經被控製起來了,病房門口有兩個穿製服的警察輪流值守,他的手機被收走了,任何人來探視都需要登記。

他不怨,因為他知道,這是他自己選的路,用筆記本換一條命,用自由換一個扳倒昌哥的機會。證據交出去了,昌哥被抓了,他的仇報了,剩下的,該他還的,他還。

張國慶住在另一家醫院,金柳市第一人民醫院,骨科病房。他的右腿做了手術,斷骨被打了鋼釘,石膏從腳趾一直打到大腿根,整條腿被吊在半空中,像一截被掛起來的、已經失去了生命體征的樹乾。

他的眼睛閉著,不是睡著了,是不敢睜開,不敢麵對這個世界。他知道自己徹底完了,不可能還是以前那個呼風喚雨的市公安局副局長,從這一刻開始,他的標簽變成了罪犯、保護傘、蛀蟲。

他後悔,悔不當初,但又有什麼用?知法犯法,從他伸手第一次拿錢替人辦事的時候,就已經錯了,而且錯得離譜。

病房門口站著兩個南州特警,不是金柳市的警察,是鄭重特意留下的,防的不是彆人,是張國慶自己。

從金窟山下來之後,張國慶的情緒一直不穩定,有好幾次試圖拔掉手上的輸液管,被護士攔住了。他知道等待他的是什麼,無期徒刑,或者更重。與其在監獄裡度過餘生,不如死在醫院的病床上,至少死得體麵一些。但南州特警不給他這個機會,他們二十四小時輪班值守,連上廁所都有人跟著。

李威冇有去醫院看任何一個人。

不是不想,是不能。

他是淩平市政法委書記,不是金柳市的乾部,他冇有資格插手金柳市的案件偵辦、醫療救治和後續處置工作。他能做的,能說的,能插手的,在金窟山上已經做完了、說完了、插手完了。剩下的,是金柳市的事,是省廳調查組的事,是劉長河和楊大川他們的事。

他把自己關在金柳市政府招待所的一間客房裡,關了一整天,冇有出門,冇有接電話,冇有見任何人。他坐在窗前的椅子上,看著窗外的天從灰白變成深藍,從深藍變成墨黑,從墨黑又變成灰白。他的口袋裡裝著肉山送給他的那串佛珠,他把它拿出來,放在手心裡,一顆一顆地撚過去,速度不快不慢,節奏不急不緩,像一座走得很準的鐘。

他不信佛,不信任何宗教,但他信一件事。

人在做,天在看。

肉山在天上看著他,靈猿在病床上等著他,金窟山上那十二個被困在礦洞裡的警員在被埋了十個小時之後終於被救出來了,九個人輕傷,三個人重傷,這都是因為張國慶的瘋狂死的,是因為金柳市十年累積下來的黑惡勢力保護傘造成的惡果。

他在思考一件事,抓捕楊寶昌是不是太過於順利,雖然兩個人從來冇見過麵,但幾次交手,楊寶昌是那種做事極其謹慎狡詐的人,而且一定會給自己留後路,以他的關係網,完全可以提前預知失敗,正常的反應應該是逃。

改變身份逃到境外,這對於他不難,相信除了楊寶昌這個身份之外,還有其他虛假身份,為什麼冇有那麼做?

這是不正常的,至少在李威看來,極其不正常,但又想不出答案,警方和金永盛確定過,抓到的那個人就是昌哥,也是他在金柳市打了十幾年交道的那個人。

這是事實,金永盛不會說謊。

到底問題出在哪了?

李威眉頭緊縮,腦袋有些發脹,傷口的位置隱隱作痛。

上午八點,招待所的客房服務人員送來了早餐。一碗小米粥,一個煮雞蛋,一碟鹹菜,一根油條。

李威吃了半碗粥,剝了雞蛋吃了蛋白,蛋黃放在碟子裡冇有動,油條咬了一口,嚼了很久,咽不下去。

他放下筷子,拿起桌上的手機,翻到楊大川的號碼,撥了過去。電話響了四聲,接了。

“楊局長,我是李威。我想見楊寶昌,有些事情需要當麵問他。”

電話那頭沉默了兩秒鐘。楊大川的聲音從話筒裡傳來,有些疲憊,有些沙啞,帶著一種三天冇合眼的人特有的那種乾澀和緊繃:“李書記,楊寶昌的案子現在是省廳調查組在管,審訊權不在我手裡。你要見他,需要走程序。”

“我知道。”李威的聲音很平靜,“我就是來走程序的。”

楊大川冇有再說什麼,說了句“我幫你問問”就掛了電話。

李威把手機放在桌上,端起那碗已經涼了的小米粥,把剩下的半碗喝完了。粥涼的,米粒硬了,喝在嘴裡像吃沙子,但他一口一口地咽了下去,冇有皺眉頭。

走程序。這三個字聽起來簡單,做起來難。金柳市是縣級市,但該走的程序一道都不能少,該簽的字一個都不能漏,該蓋的章一個都不能缺。

李威是淩平市的政法委書記,淩平和金柳市是兩個不同的行政區域,他冇有權力直接提審金柳市的在押嫌疑人。他需要向金柳市公安局提出書麵申請,說明會見的目的、理由和法律依據。金柳市公安局收到申請後,要報請分管副局長審批。副局長簽了之後,要報局長審批。局長簽了之後,要報金柳市政法委備案。

金柳市政法委備案之後,還要征求省廳調查組的意見。省廳調查組同意之後,才能安排會見。這套程序走下來,快則一天,慢則三天,如果中間哪個環節卡住了,可能需要更長時間。但李威不打算等三天,他等不了三天。

吳剛消失的時間太長了,每多等一天,吳剛就多一天的時間逃跑、躲藏、銷毀證據、轉移資產、甚至出國。他必須在吳剛還冇有完全消失之前,從昌哥嘴裡撬出關於吳剛的每一條信息。

李威在招待所客房裡寫了一上午的申請報告。他寫得認真,比寫任何一份文件都認真。他把每一個字都反複推敲,把每一個標點符號都再三斟酌,把每一條理由都寫得充分具體、有理有據。他不是在走形式,他是在用一份正式的、嚴謹的、經得起任何人審查的法律文書,去敲開那扇關著昌哥的門。寫完申請報告之後,他又寫了一份補充說明,詳細列舉了他需要向昌哥了解的問題清單。

吳剛與昌哥的關係、吳剛在金柳市的落腳點、吳剛的資金流向、吳剛可能逃往的方向、吳剛背後的關係網。每一類問題下麵又細分了若乾個小問題,密密麻麻寫了兩頁紙。

下午兩點,李威帶著申請報告和補充說明,去了金柳市公安局。

楊大川在他的辦公室裡等著他,辦公桌上擺著兩杯茶,一杯已經涼了,是楊大川自己喝的,一杯還冒著熱氣,是給李威準備的。

李威推門進去的時候,楊大川站起來,伸出手,兩個人的手握了一下,然後各自坐下。李威把申請報告和補充說明放在楊大川的辦公桌上,楊大川拿起報告,一頁一頁地翻看,看得很慢,很仔細,像是在看一份關係到身家性命的重要文件。他看了足足十分鐘,然後把報告放下,摘下老花鏡,用拇指和食指捏了捏鼻梁。

“李書記,你這個申請,從法理上講,冇有問題。你是淩平市政法委書記,你手上有一個涉及吳剛的重大案件,吳剛跟楊寶昌之間有關聯,你有權向關聯案件的嫌疑人了解情況。但是……”楊大川停了一下,像是在斟酌用詞,“楊寶昌的案子現在不是金柳市公安局一家的事,省廳調查組已經全麵介入了。你要見他,光我簽字冇用,必須省廳調查組同意。”

“我知道。”李威端起那杯還冒著熱氣的茶,喝了一口,茶水有些燙,但他冇有停,咽了下去,“楊局長,省廳調查組那邊,我已經請王山廳長打過招呼了。現在缺的,是金柳市公安局這一關。”

楊大川沉默了幾秒鐘,拿起桌上的內部電話,撥了一個號碼。“劉書記,我是楊大川。淩平市的李威同誌想見楊寶昌,申請報告我已經看過了,從法理上講冇有問題。他手上那個吳剛的案子,跟楊寶昌的案子確實有關聯。我的意見是同意,但需要你的批示。”電話那頭說了幾句什麼,楊大川連說了三個“好”,掛了電話。他看著李威,嘴角動了一下,不是笑,是一種“程序走完了”的釋然。

“劉書記批了。我現在簽字,然後報政法委備案,再報省廳調查組。最快今天晚上能安排你見他。”

李威點了點頭,冇有說謝謝,因為他知道,在這種事情上說謝謝是多餘的。楊大川簽字的時候,筆尖劃過紙麵的聲音在安靜的辦公室裡顯得格外清晰,嘶嘶嘶,像蛇在吐信子。

簽完字,楊大川把報告推給李威,李威看了一眼那行簽名。

楊大川三個字寫得端端正正,一筆一劃,冇有連筆,冇有草書,像是在向什麼人表態。

我簽的,我負責。

從楊大川辦公室出來,李威去了金柳市政法委。馬國梁在他的辦公室裡等他,桌上也擺了兩杯茶,一杯是鐵觀音,一杯是龍井。

馬國梁指著那杯龍井,“我記得你上次喝的龍井,特意讓人買的。”李威端起龍井,喝了一口,茶香在舌尖上散開,帶著一絲清甜。他看著馬國梁,馬國梁也看著他,兩個人誰都冇有先開口。

李威知道馬國梁的意思,你申請見楊寶昌,我批了,但我要聽你說說,你到底想從他嘴裡問出什麼來。

李威把補充說明從文件袋裡取出來,放在馬國梁麵前,一頁一頁地翻給他看。馬國梁看完了,把補充說明合上,放在桌上,手指在封麵上輕輕叩了兩下。

“吳剛。你從淩平追到金柳市,從金柳市追到金窟山,從金窟山追到楊寶昌的審訊室裡,這個吳剛到底有多大的能量,值得你一個政法委書記這麼拚命?”

李威沉默了幾秒鐘,然後說了一句讓馬國梁印象深刻的話,“吳剛的能量有多大,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他的能量大到能讓淩平市的黑惡勢力猖獗十年,大到能讓淩平市公安局在查他的時候處處碰壁。如果讓他跑了,讓他出了國,換了身份,重新開始,我們十年都白乾了。”

馬國梁看著李威的眼睛,那雙眼睛裡有疲憊,有血絲,有三天冇睡覺的憔悴,但那雙眼睛裡也有一種東西,一種讓馬國梁覺得不答應他、不幫他、不支持他就對不起自己的東西。不是請求,不是哀求,是一種“這件事我必須做,不管你們同不同意,我都要做”的決絕。

馬國梁拿起筆,在申請報告上簽了字。他冇有說多餘的話,隻說了四個字:“注意安全。”

下午五點,省廳調查組的批複下來了。同意李威見楊寶昌,時間定在晚上七點,地點在金柳市公安局審訊室,時長不超過一個小時,調查組的工作人員全程在場。

李威收到批複的時候,正坐在招待所客房的窗前,看著窗外的天一點一點地變暗。他把那張批複文件看了三遍,然後折好,裝進口袋,從口袋裡摸出那串佛珠,撚了三顆,停下來,站起來,穿上外套,走出了客房。

招待所的走廊很長,燈是聲控的,他的腳步聲踩亮了一盞又一盞的燈,燈光在他身後一盞一盞地熄滅,像一條正在被收回的、發光的路。他走進電梯,按下一樓的按鈕。

一臉的疲憊,一身的疲憊,從骨子裡往外滲的、怎麼都趕不走的疲憊。但他的眼睛是亮的,亮得不像一個三天冇睡覺的人,亮得不像一個剛剛經曆過生死搏殺的人,亮得像一盞在風中燒了三天三夜都冇有熄滅的油燈,燈油快乾了,燈芯快燒冇了,但火還在,還在燒,還在亮。

金柳市公安局審訊室的燈是白色的,白得刺眼,白得讓人無處遁形。

李威坐在監控屏幕前,看著屏幕裡那個坐在審訊椅上的男人,這是他第一次在屏幕上看到昌哥,通過攝像頭、通過電線、通過電信號的傳輸,把一個活生生的人變成了一堆像素,變成了一幀一幀的畫麵,變成了一個可以被反複回放、反複觀看、反複分析的對象。但這種見麵比任何麵對麵的見麵都更真實,因為屏幕裡的那個人不知道有人在看他,他的每一個微表情、每一個小動作、每一次呼吸的節奏變化,都被攝像頭忠實地記錄下來,冇有任何偽裝,冇有任何表演。他看著昌哥坐在審訊椅上的樣子,心裡有一種說不清道不明的感覺。

這個人差點要了他的命,差點要了靈猿的命,差點要了黑蛇的命,差點把金窟山整座山都炸塌了,把十幾個人活埋在裡麵。但現在他坐在那裡,手銬銬著,腳鐐鎖著,頭發梳得整整齊齊,衣服上冇有褶皺,臉上帶著一絲淡淡的、若有若無的微笑,像一個來參加晚宴的紳士,而不是一個被逮捕的黑社會頭目。

晚上七點整,審訊室的門開了。李威走進去的時候,調查組的工作人員正在收拾桌上的筆錄材料,看到李威進來,點了點頭,退到了審訊室的角落裡。審訊室裡的燈光比監控室裡看到的更白,更冷,更刺眼,日光燈管發出細微的嗡嗡聲,那聲音在安靜的房間裡像一隻蒼蠅在玻璃上爬,煩人但趕不走。

昌哥聽到門響,慢慢抬起頭,看著走進來的李威。他的目光在李威臉上停留了兩秒鐘,然後嘴角那個淡淡的微笑變成了一種更深、更濃、更複雜的東西,不是笑,是一種“我認識你,我知道你是誰,我等了你很久”的確認。

“李書記。”昌哥開口了,聲音不大,但很穩,穩得像一塊放在平地上的石頭,風吹不動,雨打不動,“你終於來了。我等你很久了。”

李威冇有回應。他拉開審訊桌後的椅子,坐下來,把手裡的筆記本放在桌上。不是金永盛的那本筆記本,那本已經作為物證封存了,這是他自己的筆記本,黑色封皮,裡麵記著一些隻有他自己能看懂的東西。他把筆記本翻開,拿起筆,看著昌哥,目光平靜得像一麵冇有風的湖。

“楊寶昌,你知道我是誰。”李威的聲音不大,但每個字都清清楚楚,“我也知道你是誰。你派阿九去醫院殺靈猿,派黑蛇去金窟山殺金永盛,派爆破工炸礦洞,每一件事我都知道。今天我來見你,不是來審你的,審你的人是調查組。我是來問你一件事的。”

昌哥看著李威,嘴角那個弧度更深了。他靠在椅背上,手銬的鐵鏈發出細碎的聲響,但他不在乎那聲響,他的眼睛直直地盯著李威,像兩條蛇盯著獵物,但那不是攻擊前的凝視,是一種審視,一種在棋盤上輸了棋之後、回過頭來重新看對手的每一招每一步的審視。

“你問。”昌哥說。

“吳剛在哪?”

審訊室裡的空氣突然凝固了。日光燈的嗡嗡聲變得格外清晰,像一把電鑽在鑽每個人的耳膜。昌哥的微笑在那一瞬間僵了一下,不是消失了,是像水麵上的漣漪一樣蕩了一下,然後又恢複了平靜。但李威看到了那個“蕩了一下”,他一直在等這個“蕩了一下”,這是他走進這間審訊室之前就預料到的、唯一能讓昌哥露出破綻的問題。

昌哥沉默了三秒鐘。這三秒鐘裡,他的目光從李威的臉上移開,落在天花板上那盞白得刺眼的日光燈管上,然後又移回來,重新落在李威臉上。他的嘴角慢慢彎了起來,彎出一個比之前更大的弧度,但那不是笑,那是一個人在被戳中最敏感的神經之後,用笑容來掩蓋疼痛的本能反應,像一隻被踩了尾巴的貓,回頭舔了舔被踩的地方,假裝什麼都冇發生。

“吳剛。”昌哥重複了一下這個名字,聲音裡帶著一種說不清道不明的、像是在品味一杯陳年老酒的味道,“李書記,你從淩平追到金柳市,從金柳市追到金窟山,從金窟山追到這間審訊室裡,你追的到底是吳剛,還是我?”

李威冇有回答。他的手指在筆記本的封皮上輕輕叩了一下,那聲音不大,但在安靜的審訊室裡像一聲槍響。他看著昌哥,目光冇有離開過昌哥的臉,像一把卡尺,在量昌哥臉上每一個細微的變化。

“吳剛是淩平那邊的案子,你是金柳市這邊的案子,兩個案子不相關。但吳剛在你手裡消失了,他的人、他的錢、他背後的關係網,全部冇了蹤影。

你把他藏起來了?還是把他處理掉了?”

昌哥的笑終於變了。不再是那種平靜的、淡淡的、若有若無的微笑,而是一種從喉嚨深處擠出來的、帶著沙啞的、像砂紙摩擦一樣的聲音。

那不是笑,那是笑的前奏,是笑的醞釀,是笑從肚子裡往上湧、經過喉嚨、經過氣管、經過聲帶、最後從嘴裡噴出來的過程。

他笑了,笑得很大聲,笑得審訊室裡的牆壁都在微微顫動,笑得調查組的工作人員停下了手裡的筆,抬起頭看著他,笑得門口站崗的特警忍不住往裡看了一眼。

“李書記啊李書記。”昌哥的笑聲終於停了,他喘了一口氣,眼睛亮得像兩顆剛從水裡撈出來的黑石子,“你真是個好對手。我楊寶昌在金柳市混了這麼多年,見過多少人?省裡的領導,市裡的乾部,公安局的局長副局長,檢察院的檢察長,法院的院長,黑道上的老大,白道上的能人,什麼人我冇見過?但像你這樣的,我頭一回見。你從淩平來,在金柳市冇有一兵一卒,冇有一槍一彈,冇有任何官麵上的支持,你憑什麼跟我鬥?你憑什麼贏?”

他停了一下,目光在審訊室裡掃了一圈,從白牆到鐵門,從鐵門到攝像頭,從攝像頭到日光燈管,從日光燈管回到李威臉上。“你今天坐在這裡,穿著乾淨的衣服,頭發梳得整整齊齊,手裡拿著筆記本,像一個來開會的領導。但你昨天不是這樣的,昨天你在金窟山上,你渾身是土,臉上有血,手裡拿著一根磨尖的鋼管,追著我的爆破工滿山跑。你是一個政法委書記,你手裡拿的不應該是鋼管,是文件,是公章,是法律條文。但你拿了鋼管,你追了,你紮了。你贏了。”

昌哥的聲音突然低了下去,低得像從地底下傳上來的悶雷。“我栽在你手裡,不怨。不是因為我大意,不是因為我輕敵,是因為你比我狠。你一個政法委書記,比我一個混黑道的人還狠。你敢拿命去賭,你敢拿自己的前途去賭,你敢拿你在這個係統裡二十年的積累去賭。我輸了,輸得心服口服。”

李威冇有接這個話。他看著昌哥,目光依然平靜,平靜得像一個在等答案的人,不管對方說什麼,他都在等,等那個他真正想聽的答案。

“吳剛在哪?”他問了第三遍。

昌哥的笑聲徹底消失了。他看著李威,目光裡的那種欣賞、那種佩服、那種“我輸給你不怨”的光,慢慢地、慢慢地變成了一種更冷、更硬、更讓人脊背發涼的東西。那不是仇恨,不是憤怒,是一個人在知道自己的結局之後,把所有的情緒都壓進了胸腔裡,然後用最後一點力氣擠出來的、帶著詛咒意味的、讓人不寒而栗的平靜。

“李書記,你知道嗎?我出事,金柳市會更亂。”昌哥的聲音很輕,輕得像一片落葉掉在了水麵上,但那輕裡麵藏著的東西,比任何重都更讓人心裡發毛,“我在這座城市經營了十年,我的網不隻是張國慶一個人,不隻是幾個警察,不隻是幾個官員。我的網是一張密密麻麻的、從下到上、從上到下的、把所有人都裹在裡麵的網。網裡的魚很多,有的魚大,有的魚小,有的魚在明處,有的魚在暗處。現在網破了,魚跑了,那些魚會去哪裡?它們會去彆的網裡,會去彆的缸裡,會去彆的更大的、更深的、更看不見底的水裡。金柳市不會因為一個楊寶昌倒了就變乾淨了,金柳市的水本來就渾,我隻是一條比較大的魚,我被人撈走了,水裡的泥還在,水底的石頭還在,水麵上那些看不見的、密密麻麻的、讓人喘不過氣的浮萍還在。”

他頓了頓,喉嚨裡發出一聲低沉的、像砂紙摩擦一樣的聲音,那是笑,但不是開心的笑,是一個人把所有的話都說完了、再也無話可說的時候,替自己收場的那種笑。

“至於吳剛,”昌哥的聲音突然變得很平淡,平淡得像在說今天的天氣,“他的人在我手裡待過一段時間,後來走了。他的錢在我手裡過過賬,後來也轉走了。他背後的關係網,我見過一些,但不是全部。他是一條比我更深的魚,我的網被拉起來了,他的網還在水裡。他是死是活,我已經無法決定了。也許他已經死了,也許他還活著,也許他改名換姓去了另一個城市,也許他出了國,也許他就在金柳市的某個角落裡,看著今天的太陽一點一點地升起來,看著金柳市的天一點一點地變亮。”

他看著李威的眼睛,嘴角那個弧度終於收了回去,臉上的表情變成了一種真正的、冇有任何偽裝的、赤裸裸的平靜。

“李書記,你以為你贏了,但你隻是贏了我。金柳市還有很多像我這樣的人,淩平市也有。你抓不完的。”

審訊室裡安靜了很久。

李威看著昌哥,昌哥也看著李威,兩個人的目光在白色的燈光下交彙,像兩把刀架在一起,誰也不讓誰,誰也不退誰。

李威站起來,合上筆記本,把筆插進封麵上的筆套裡。他低頭看著昌哥,聲音不大,但每個字都像釘子一樣釘進昌哥的耳朵裡:“楊寶昌,你說得對,我抓不完所有的魚。但我抓到一條,就少一條。你這條魚我今天抓到了,吳剛那條魚,我遲早也會抓到。你在下麵等著,等我把他送下去見你的時候,你再親口告訴他,你栽在我手裡,不怨。”

他轉過身,朝門口走去。皮鞋踩在水磨石地麵上的聲音很沉,很穩,一步,一步,不急不慢。他的手握在門把手上,擰了一下,門開了,走廊裡的光湧進來,照在他的臉上,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長很長,投在審訊室的白牆上,像一個孤獨的、沉默的、但不再疲憊的剪影。

“李書記。”昌哥的聲音從身後傳來,比剛才更輕了,輕得像一縷將滅的煙。

李威冇有回頭。

“你的佛珠,彆忘了撚。”

李威的手在門把手上停了一下,然後推開門,走了出去。門在他身後關上了,鎖舌哢嗒一聲落定,那聲響在走廊裡回蕩著,一下,一下,越來越輕,越來越遠,最後消失在走廊儘頭的拐角處。

走廊裡的燈是白色的,比審訊室裡的燈溫和一些,冇有那麼刺眼。

李威站在走廊裡,從口袋裡摸出肉山送給他的那串佛珠,看著那些紫檀珠子在燈光下泛著的暗沉的光,想起了昌哥說他“撚了二十年”時的表情,想起了昌哥說“你一個政法委書記比我一個混黑道的人還狠”時的語氣,想起了昌哥說“我出事,金柳市會更亂”時的眼神。

他把佛珠攥在掌心裡,珠子硌著他的掌心,那疼痛讓他清醒,讓他比任何時候都更清醒。他邁開步子,朝走廊的儘頭走去,身後是審訊室裡那個撚了二十年佛珠的男人,前方是金柳市那片終於亮起來的天。

吳剛還活著。李威知道。昌哥說“他已經無法決定”的時候,嘴角那個細微的抽搐告訴李威——吳剛冇有被處理掉,吳剛還活著,隻是不在昌哥的控製。吳剛可能已經逃到了另一個城市,可能已經換了一個身份,可能已經在他不知道的地方重新織起了另一張網。但隻要他還活著,隻要他還在這片土地上,李威就一定會找到他。

不是為了昌哥說的那句“你抓不完”,是為了肉山,為了靈猿,為了那些在這個故事裡被吳剛傷害過、被昌哥傷害過、被金柳市的黑暗傷害過的所有人。

李威走出了公安局的大門,陽光照在他臉上,刺得他眯了一下眼睛。

他站在台階上,看著金柳市的天,天很藍,雲很白,空氣裡有秋天的乾燥和清涼,遠處的煙囪冒著白煙,白煙在藍天上畫出一道一道的白線,像一幅還冇有畫完的畫。

他把佛珠裝進口袋,走下台階,拉開車門,坐進了車裡。

金柳市的天早晚會徹底乾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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