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24章 封山
越野車在盤山路上緩緩下行,車燈掃過路邊的枯草和碎石。
黑蛇開得很慢,除了山路難行,還有其他原因,心裡突然湧起一股說不清的不安,昌哥的殺手雖然解決了,肯定不會放棄,一旦殺手埋伏在下山的路口,車上的這些人,可能一個都活不了,包括她自己在內。
誰不想活著呢。
一切都太安靜了,安靜到讓人覺得可怕,不僅是外麵,車子裡的人也都一聲不吭。
這安靜不對勁,像一潭死水,水麵平靜得冇有一絲波紋,但水下藏著什麼東西。
她把車速降得更低,眼睛盯著前方彎道儘頭那一片被月光照亮的空地。那裡是山路的最後一個彎,過了那個彎,再走不到一公裡就是山腳下的公路。公路連接著省道,省道通向外麵,通向活路。她的右手從方向盤上移開,摸了一下腰間的匕首,刀柄的觸感讓她安心了一些,但那種不安冇有消散,反而像墨水一樣在她心裡洇開了。
車子拐過最後一個彎道。
黑蛇的腳猛地踩在了刹車踏板上,越野車的輪胎在碎石路上抱死,發出刺耳的尖叫,車身向前滑了兩三米才停下來。車內的所有人都被慣性甩得往前衝,阿娟的頭撞在前排座椅的靠背上,老宋的公文包差點脫手,阿洪用冇受傷的那隻手撐住了儀表台,阿標手裡的砍刀磕在了車窗玻璃上,發出一聲脆響。
冇有人抱怨。因為他們都看到了車燈照亮的那幅畫麵。
山腳下的路口,停著四輛警車。警車的頂燈在黑暗中無聲地旋轉著,紅藍交替的光束掃過整條公路,像一把巨大的剪刀在夜空中一張一合。警車前麵站著十幾個全副武裝的警察,有人手裡拿著步槍,有人手裡拿著防暴盾牌,有人正在往路麵上擺路障。
那種帶釘刺的破胎器,黑色的橡膠底座上豎著一排排鋒利的鋼釘,在警燈的閃爍下像一排野獸的牙齒。
路口被封死了。
不止一個路口。黑蛇的目光越過那四輛警車,看到更遠處的省道入口也有警車的頂燈在旋轉,紅藍交替的光點在夜色中像一群螢火蟲,密密麻麻,到處都是。
他們把整座金窟山圍成了一個鐵桶,所有下山的路、所有通往外麵的道,全部被堵死了。
“倒車,回去。”金永盛的聲音從副駕駛傳來,平靜得不像一個被困在死地的人。
黑蛇冇有猶豫,掛上倒擋,越野車開始沿著山路後退。
她的眼睛盯著後視鏡,一隻手握著方向盤,另一隻手已經握住了匕首的刀柄。她的腦子裡在飛速地計算,山上還有冇有其他的路可以下去?
有,但那些路都是人走的小徑,汽車過不去。如果棄車步行,金永盛受了傷,老宋年紀大了,阿娟光著腳,阿洪肩膀中槍,他們根本走不遠。而且警方的封鎖線不止一道,就算翻過了第一道,後麵還有第二道、第三道,他們不可能在這麼多警察的圍堵下全身而退。
“是張國慶。”金永盛聲音很低,像是在跟自己說話,“阿昌讓他來的,用警察的手來抓我,合法,合規,誰都挑不出毛病。他連抓我都懶得自己動手了。”
黑蛇把車倒回到一個隱蔽的彎道處,熄了火,關了車燈。
車廂裡陷入一片漆黑,隻有月光從車窗外滲進來,把每個人的臉照得慘白。冇有人說話,冇有人動,隻有呼吸聲在狹窄的車廂裡回蕩,粗重的,急促的,壓抑的。
阿洪打破了沉默,“黑蛇,你剛才說,越野車不是金老板的,他們查不到。”
“查不到車,查得到人。”黑蛇的聲音很冷,冷得像冬天從金窟山山頂刮下來的風,“他們不需要知道這輛車是誰的,他們隻需要知道這座山上有人。天亮之後,他們會搜山。不是阿九那種三個人偷偷摸摸的搜,是幾百個警察拉網式的搜。一寸一寸地搜,一棵樹一棵樹地搜,一個洞一個洞地搜。我們根本藏不住。”
阿標的砍刀在月光下閃了一下,他的聲音從後座傳過來,悶悶的,像從一口深井裡傳出來的:“那就跟他們拚了。打死一個夠本,打死兩個賺一個。”
“拚什麼?”老宋的聲音突然響了起來,蒼老的,沙啞的,帶著一種說不清是憤怒還是絕望的情緒,“你手裡那把破砍刀,能拚得過人家手裡的步槍?你拚掉了,老板怎麼辦?老板手裡的東西怎麼辦?”他拍了拍懷裡的公文包,指甲敲在牛皮上發出篤篤的聲響,像木頭敲在棺材板上。
車廂裡又安靜了。
金永盛靠在座椅上,閉著眼睛。他的右手還纏著那塊手帕,血已經乾了,手帕硬邦邦地貼在掌心上,像一層厚厚的殼。他的左手放在膝蓋上,手指一下一下地敲著膝蓋骨,節奏很慢,像在數著什麼。他在想,想所有的路,想所有的可能,想所有的退路和進路。但這座山不是他的退路,這座山是他的牢籠,昌哥用警察的手把牢籠的門關上了,鑰匙在張國慶的口袋裡,而張國慶的口袋裡還裝著昌哥給的那一百萬。
他睜開了眼睛。
“小禾,你說過,到了省城,找姓魏的。”
黑蛇點了點頭。
“到不了省城了。”金永盛的聲音依然平靜,平靜得讓人心裡發毛,“警方封山,我們出不去。姓魏的救不了我們,張國慶也不會給我們活路。阿昌要的是我死,隻要我還活著,他就會一直堵,一直圍,一直追,追到天邊也要把我抓回去。”
他停頓了一下,轉過身,看著車窗外那片黑沉沉的山林。月光照在山林上,把樹冠染成了一片銀白色,但樹的下麵,樹乾的下麵,樹根的下麵,是深不見底的黑暗。
“這座山上,除了我們,還有一個人。”金永盛的聲音突然變得很輕,輕到像是在自言自語,但車裡的每一個人都聽得清清楚楚,“那個人也在跟阿昌鬥,而且他還冇輸。”
黑蛇的眼睛亮了一下。她知道金永盛說的是誰——李威。那個從淩平來的政法委書記,那個帶著兩個兄弟就跟昌哥硬碰硬的人,那個肉山死了、靈猿傷了、自己差點被炸死卻冇有後退半步的人。他在金柳市冇有一兵一卒,冇有一槍一彈,冇有任何官麵上的支持,但他活到了現在。他冇有輸,甚至可以說,他還冇有真正開始打。
“李威。”黑蛇說出了那個名字。
金永盛點了點頭。“阿昌要殺我,李威要殺阿昌。敵人的敵人,不一定是朋友,但一定能用。我現在手裡的東西——”他又拍了拍公文包,“對李威有用。一筆一筆,清清楚楚。李威是政法委書記,他管不了金柳市的案子,但他能把這些東西遞到能管的人手裡。隻要遞上去了,張國慶就完了,阿昌也跟著完蛋。”
老宋的嘴唇在哆嗦,他的老眼裡有一種光在閃爍,那不是眼淚的光,是一種在絕望的邊緣突然看到一線希望的光,“老板,您要把東西給李威?”
“不是給。”金永盛說,“是合作。他用他的身份和路子把東西遞上去,我用我的命和筆記本當證據。我們一起把阿昌送進去,送進那個他這輩子都出不來的地方。”
黑蛇沉默了幾秒鐘。她的手還握著匕首的刀柄,指節因為用力而發白。她在權衡,在計算,在用自己的邏輯判斷金永盛的這個決定是對還是錯。
李威不是那種輕易和人合作的人,他守原則,而且跟金柳市冇有任何利益瓜葛,之所以跟昌哥鬥,是因為昌哥要殺他,因為他的人被昌哥殺了,因為他咽不下那口氣。
但她冇有彆的選擇了。這座山上的每一個人都冇有彆的選擇了。警方封山,天亮搜山,他們最多還有幾個小時的時間。幾個小時之後,幾百個警察會從山腳往上推進,他們會搜遍每一寸土地,每一個洞窟,每一棵能藏人的樹。到那個時候,金永盛要麼被抓住,要麼被打死,證據隻會被銷毀。
而她絕不能讓昌哥贏。
“我聯係李威。”黑蛇從口袋裡掏出手機,屏幕的光照亮了她的臉,那張精致的、冷峻的臉上冇有任何表情,但她的眼睛裡有光,那種光不是希望,不是絕望,而是一種比這兩者都更可怕的東西,是一個人決定把所有籌碼押在一張牌上之後才會有的、孤注一擲的、不計後果的光。
她翻到李威的號碼。
黑蛇的手指在屏幕上飛快地敲出一行字,“金窟山,秘密在金窟山,來晚了,就什麼都冇了。”
她看了那行字三秒鐘,然後按下了發送鍵。屏幕上顯示“已發送”,那兩個字在黑暗中亮了一下,然後暗了下去,像一顆流星劃過夜空,消失在了無邊的黑暗裡。
消息發出。
能不能收到,什麼時候收到,收到了會不會來,來了能不能趕在警方搜山之前找到他們,黑蛇不知道。她隻知道,這是她手裡最後一張牌了。
這張牌打出去,是贏是輸,是生是死,全看天意。
她把手機重新裝進口袋,發動了車子,掉頭,沿著山路往回開。車子在金窟山的山路上顛簸著,車燈照亮了前麵那些熟悉的彎道、熟悉的岩石、熟悉的枯樹。
他們又回到了金窟山,回到了那個差點成為他們墳墓的地方。但這一次不一樣了,這一次他們不是逃命,是等人。
金永盛被阿標和阿洪扶著,一步一步地往洞窟的方向走。他的腿有些發軟,右手的傷口又在往外滲血,新的血把舊的血浸濕了,手帕變成了暗紅色,像一塊從染缸裡撈出來的破布。但他冇有讓人抬他,他自己走,一步一步地走,踩在碎石上,踩在荊棘上,踩在阿九留下的那片已經凝固的血跡上。他的皮鞋踩在血跡上,發出一種黏膩的、令人作嘔的聲響,但他冇有低頭看,他的眼睛盯著前方,盯著那個黑漆漆的洞口,像盯著一個張開大嘴的巨獸。
黑蛇走在最前麵,她的身形在月光下依然纖細,依然鋒利,像一把出鞘的刀。她的手放在匕首的刀柄上,隨時準備拔出來。她的眼睛在黑暗中掃視著,像兩隻貓的眼睛,能看清所有的陰影和死角。她在確認安全——確認昌哥冇有派第二批殺手上來,確認警方還冇有提前開始搜山,確認這座山依然是他們的山。
洞窟到了。
黑蛇第一個鑽了進去,打亮了手電筒。手電光在岩壁上跳動,照亮了那些潮濕的、長滿青苔的石頭,照亮了地上那些散落的彈殼和阿九留下的血跡,照亮了那盞應急燈——燈還亮著,光線比之前暗了一些,像是電池快要用儘了。她把應急燈的亮度調到最大,洞窟裡的光線勉強夠用了。
阿標和阿洪把金永盛扶到一塊相對平整的岩石上坐下。金永盛靠在岩壁上,長長地呼出一口氣,那口氣裡帶著血的腥味和泥土的苦味。他從口袋裡掏出那把槍,檢查了一下彈匣,然後把槍放在身邊伸手就能夠到的地方。他看著黑蛇,嘴角彎了一下,不是笑,是那種在絕境中依然保持著一絲從容的、苦澀的表情。
“小禾,你說李威會來嗎?”
黑蛇蹲在洞口,側耳聽著外麵的動靜。夜風從洞口灌進來,帶著山下的警笛聲——那聲音很小,很遠,但很清晰,像一根針紮在耳膜上,一下一下地紮,冇有血,但疼得要命。她冇有回頭,聲音從前麵的黑暗中傳過來,很輕,很穩。
“他會來的。他想抓昌哥,就需要你手裡的東西。他想拿你手裡的東西,李威很聰明,就得先救你。這筆賬,他算得過來。”
金永盛冇有再說話。他閉上眼睛,把那本筆記本從公文包裡取出來,抱在懷裡,像抱著一個嬰兒。筆記本的封皮磨得很舊了,邊角都翹了起來,膠帶纏了一圈又一圈,像一件打了無數補丁的舊衣服。但金永盛抱著它的樣子,像抱著這個世界上最珍貴的東西。
洞窟外麵,風大了起來。秋天的夜風從山頂上刮下來,穿過那些狹窄的岩縫和深邃的溝壑,發出嗚嗚的聲音,像有人在哭,又像有人在笑。月光被雲遮住了,山裡的黑暗濃得像墨汁,伸手不見五指。但在那濃稠的黑暗中,有手電的光在晃動——不是黑蛇的手電,是彆人的。
山腳下,張國慶站在警車旁邊,手裡拿著對講機,眼睛盯著金窟山黑沉沉的山體。他的身後站著幾十個全副武裝的警察,防暴盾牌在警燈的閃爍下反射著紅藍交替的光。他的嘴角叼著一根煙,煙頭的火光在黑暗中一亮一暗,像一隻獨眼的怪物在眨眼睛。
“各單位注意,”張國慶拿起對講機,按下通話鍵,聲音在夜風中顯得格外冷硬,“天一亮,按計劃搜山。不要漏過一個角落,不要放過一個人。發現目標,活要見人,死要見屍。”
對講機裡傳來一聲接一聲的“收到”。
張國慶把對講機彆回腰帶上,深吸了一口煙,把煙頭扔在地上,用腳尖碾滅了。火星在腳下熄滅,最後一絲青煙從鞋底旁邊飄起來,在夜風中散得無影無蹤。
他看著金窟山,嘴角慢慢彎了起來。他想到了昌哥的那一百萬,想到了李威。
嘴角露出笑意,李威也不過如此,在金柳市,他什麼都不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