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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3章 一審死刑

2026-10-16 作者: 江湖如夢

翌日,7月21號。

上午九點整。

周琳坐在停車場的車裡,在她的旁邊,是燕京第二中級人民法院,9點是李晉持槍殺人案件開庭審理的時間。

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我並冇有讓周琳一起出庭,而是讓她和張君和寧海在車上等我,對於周壽山的親妹妹,張君和寧海對周琳也很寵,兩人在車上安慰著她。

我和劉雲樵兩個人坐在旁聽席上,一路看著李晉被法警帶到法庭正中間,審判台正對麵,和當初的意氣風發不同,此時成了階下囚的李晉一下子好像老了10歲。

而也就在這個時候。

李晉突然有所覺,猛地轉頭看向坐在旁聽席上的我,眼神簡直在冒火,他本來可以在奧運村北側兩塊地上大賺一筆,結果現在成了階下囚,在他看來,這全部都是因為我,如果我不是半路截胡,他就不會惱羞成怒對我開槍,他不開槍,也就不會成為殺人犯。

而且本來他在津市待著,也冇人能把他帶走的。

結果我居然帶著人把他抓住,然後直接交給了燕京刑偵,連夜帶回了燕京。

“操你媽!”

李晉突然麵目猙獰的對著我怒罵了起來。

“被告人!法庭內嚴禁辱罵、喧嘩,請注意你的言行!”

審判長見李晉罵人,皺眉敲了一下錘子。

李晉根本不聽,反正他都要被判死刑了,哪裡還會在乎這些,他對著我怒聲罵道:“陳安,你彆狂,有你丫好受的一天!”

我也在看著李晉,不過我冇用動怒,也冇有跟他反駁什麼,而是用口型無聲的對李晉說了幾個字:“你看不到那天了。”

李晉還想罵我。

但這個時候,兩個法警已經上來按住他了。

審判長見狀交代了記錄員,讓記錄員將被告人擾亂法庭秩序的行為記入庭審筆錄,接著繼續開庭。

而因為李晉在工體唐會外麵開槍殺人的證據確鑿,並且在我提供線索的情況下,也找到了他那隻開槍的手槍,所以案件進行的很順利。

在法官退廳評議之後,很快就進行到了宣判階段。

“現在繼續開庭,全體起立!”

書記員首先起身,高聲宣布,審判長,審判員從合議庭評議室走回審判高台,落座,法庭內,所有人跟著起立。

我和劉雲樵也跟著起立。

審判長回到原位後,拿起判決書,臉色平靜的看著李晉,聲音洪亮,開始宣讀起判決結果來:

燕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

公訴機關:燕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

……

本院認為:被告人李晉為泄私憤,持槍故意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被告人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以火藥為動力的槍支,其行為另構成非法持有槍支罪,被告人持槍行凶,犯罪手段殘忍,主觀惡性極深,後果極其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依法應予嚴懲,被告人的辯解、辯護人的從輕辯護意見,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本院不予采納,被告人一人犯數罪,依法數罪並罰。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第一百二十八條第一款、第六十九條、第五十七條第一款、第六十四條之規定,判決如下:

一、被告人李晉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非法持有槍支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二、……

在宣判到這裡的時候。

之前看到我還麵色猙獰罵我的李晉臉色都白了,整個人都站不穩,需要一個法警扶著他,他才能勉強站得穩,心裡充滿懊悔,大好的前程居然走到了這一步。

我站在人群中,看著李晉麵色發白的樣子,雖然表麵上我冇什麼動靜,但心裡卻充滿快意。

在宣判完後。

所有人落座,我也坐下來。

審判長看著李晉,問道:“被告人李晉,剛才宣讀的判決書內容,你聽清楚冇有?”

李晉滿腦子都是自己被判處死刑的宣判,眼神無光的說道:“聽清楚了。”

審判長再次問道:“你是否上訴?”

這個時候,李晉這才眼神有了點生氣,抬起頭艱難的說道:“我要上訴!”

在我看來。

李晉就算上訴也改變不了結果,原本到了這個時候,我也應該跟隨人群離庭的,但我在看到李晉被法警要押離回去的時候。

我突然心裡湧起強烈的衝動,想要對李晉說些什麼。

“李晉。”

我還是站了起來,越過人群對著李晉說了起來。

而在我開口的時候,周圍所有人也都看向了我,李晉也回過頭來,他看到我叫他,眼神都要冒火了,覺得我肯定是想要嘲笑他兩句。

我倒不是想要嘲笑李晉。

我是真心想要問問他,有今天是不是感到後悔。

大好的開局。

一個副省級的老子。

結果因為仗勢欺人,一路走到今天成了死刑犯。

難道他真的不後悔嗎?

早知今日何必當初?

我想到這裡的時候,也想到了周壽山的死,心情一下子激蕩起來,對著李晉冷冷的問了起來:“你仗著你爸給你的背景,肆意妄為,有冇有想過你會有今天?”

不過李晉卻冇有回應我。

他隻是怨毒的看了我一眼,然後便被兩個法警給帶走了。

我站在人群的目光中,看著李晉離開的身影,心裡依舊短時間內平複不了自己的心情,儘管說李晉現在被判死刑,我也算是給周壽山報仇了。

但我心裡依舊覺得意難平。

覺得李晉就算死10次,100次,都死不足惜。

緊接著我覺得法律這東西有時候真的挺不公平的,雖然說保護了弱者,但一定程度上也保護了壞人,如果可以以暴製暴的話,我那天去找李晉的時候就不是簡單的用煙灰缸砸他手那麼簡單了。

而是會從他的小拇指開始,一根手指,一根手指的全部敲斷。

但我也知道,我這些想法是不可能實現的,因為人有時候確實也需要法律來作為自己理智的枷鎖,來限製心裡的惡念。

在平複了一會心情。

我走出了法院。

周琳在看到我出來後,立馬從車上下來了,期盼的看著我問道:“哥,結果怎麼樣?”

“他被判死刑了。”

我對著周琳說道。

在我說完後,周琳一下子就哭了,對著我說道:“我想去看看我哥。”

“好,我帶你去。”

我看到周琳哭,心裡也是有點不是滋味,點了點頭,打算帶他去周壽山的墓前看看他,順便告訴他一聲,我替他報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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