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八章你會抓鬼嗎?
我一看時間,已經晚上六點多了,我肚子也餓的咕咕叫,我暫時也不想回去了,反正今天已經大出血了,再花點錢下館子吧,我隨手招了一輛出租車,和小灰一起上了車。
十五分鐘後,我出現在我家附近的一個燒烤攤子前,本來是要準備去飯店的,但我到了門口還是退縮了,冇辦法,屌絲終究是屌絲,為了省錢,我還是選擇了燒烤攤:“老板,三十串羊肉,二十串雞脆骨,再來三瓶啤酒。”
雖然醫生讓我不能沾酒,不要吃辛辣的東西,可我還是冇忍得住,反正眼睛已經瞎了,最近發生了太多不好的事了,我需要借酒消愁。不一會兒,東西上來了,我開了一瓶啤酒,先是喝了一大杯,又拿起了羊肉串往自己嘴裡塞,一連吃了好幾串,頓時心中舒坦了許多。
小灰也學著我的樣子,用牙齒開了一瓶酒,先是聞了聞,然後就把啤酒舉起來咕嚕咕嚕的喝了起來,小灰直接把一瓶啤酒喝下了肚子,肚子脹的滿滿的,看起來滾圓滾圓的。
小灰喝完酒後腳底直接打著飄,晃晃悠悠的,它的臉色通紅,跟它的屁股一樣紅了,小灰又拿起一瓶啤酒,還順手拿了些羊肉串,居然跑到攤子麵前跳起舞來,還邊吃邊喝的看起來非常享受。
我冇想到猴子喝了酒之後也這麼瘋,我冇去管它,小灰不是普通的猴子,就讓它自己去瘋去吧,我仍然自己吃著喝著,兩杯酒下肚,身上變得暖和起來,頭腦也變得有些暈,我雖然不會喝酒,但是我很享受這個狀態,現在的我半醉不醉,什麼煩惱都忘卻掉了。
“叮鈴!”我的手機響了一聲,我打開微博,冇想到的是,小灰跳舞的視頻居然被人拍下來,傳到網上了,現在的科技還真是發達,我看著小灰的舞姿,我忍不住笑了起來。
我又喝了一口酒,準備站起來結賬了,“你好,一共120。”
唉~冇想到隻是吃個燒烤,還花了一百多,吃泡麵能吃一個月呢……
正當我結賬的時候,我感覺有一雙陰冷的眼睛在盯著我,我打了個冷顫,頓時頭腦清醒了不少,我往周圍看去,我看到圍觀小灰的人群中有一個瘦瘦的男子在盯著我,眼裡還發出淡淡的綠光。
我嚇了一跳,這是什麼人?眼裡居然發出綠光?當我再一次尋找那個男子的蹤跡的時候,他已經遁入人群之中,我找了半天,已經找不到他人了。
我聽阿狸說過,鬼穀子的幽冥大軍已經潛入了人世間,剛剛那個家夥不知道是不是幽冥下的魔物,就算不算魔物,那也不是平常的人,不管了,兵來將擋水來土掩,我現在也算有些道行了,要是誰想找我的麻煩,一般的小角色我根本不怕,來一對我殺一雙!
我擠到人群中,叫起小灰,準備想回去了,這時一輛記者開了過來,從車上下來了兩個人,我一看,前頭的居然是譚瑞瑞,後麵扛著攝像機的應該就是譚瑞瑞的新搭檔了。
“是你!”譚瑞瑞看到了人群中的我。
……
鄉間小路上,譚瑞瑞和我走在一起,譚瑞瑞身邊是小紫已經長大了,變成了一個真正的小精靈,是個小女孩的模樣,不過還挺可愛的,小紫飛走空中,和小灰嬉鬨著,他們兩個好像是天然的玩伴,天然一對。
“你的眼睛……我都聽說了。”譚瑞瑞首先打破了沉默,
“也冇有多大事,以後把另外一隻眼保護好就行了。”我苦笑著。
“那你今晚還喝酒?”我突然感覺到一陣感動,冇想到譚瑞瑞居然開始關心起我了。
“對了這小猴子是你的嗎?”譚瑞瑞看著前方的小灰問道。
“算是吧。”
“哢嚓哢嚓”譚瑞瑞拿起照相機,開始替小灰拍照。看來譚瑞瑞這個記者做的還很敬業。
“靈凡哥哥!”我聽到一聲清脆的叫聲,原來是小紫來到了我的麵前,現在的小紫就像一個精致的瓷娃娃,非常的可愛,小紫的背上還長著一對透明的翅膀,細細一看,翅膀上還印著一道道符文,看起來很神秘。
我又逗了逗小紫,譚瑞瑞也拍完了照片,譚瑞瑞又關照了我幾句,他的搭檔開了車來接她了,譚瑞瑞跟我打了聲招呼上車走了。
我看著遠去的麵包車,心裡十分複雜,也不知道她和小黑發展的怎麼樣了,看樣子小黑似乎不太感冒。“小灰走啦!”我喊了一聲,小灰乖乖的爬上我的肩膀,我和小灰就這麼走了回去。
回到家,我倒頭就睡了……
第二天起來的時候,小灰已經把房間弄的亂七八糟,我看著淩亂的房間,唉,看來又要打掃一番了,“小灰!”我喊了一聲,“吱吱~”小灰爬到了我的衣架子上麵,它的臉上還帶著我的眼罩,這小家夥實在太皮了。
“咚咚咚!”一陣敲門聲傳了過來,“來了!”我朝門外喊了一聲,趕緊穿好衣服去開門了。
我把卷簾門拉開,一個穿著西裝的年輕人站在門外,“你好,需要點什麼?”
那人什麼話都冇有說,徑直來到了我的店裡,四處看了看。
“降妖靈符、避魔信物,我這裡都有,有什麼需要告訴我一聲。”我說道。
“你會降妖抓鬼嗎?”那人突然問我。
我被這人說的話給愣住了,我腦袋裡靈光一閃,對呀我怎麼冇想到呢,這可是個來錢的路子啊,我可是靈道師啊,我現在手上還有神器,我大可以去抓鬼呀!
“呃……本人降妖除魔多年,在呃……江湖上頗有威名……”我現在的臉色特彆紅,幸好他冇有回頭看我,否則我就露陷了。
“你遇到什麼問題了嗎?”我問道。
那人給了我一個地址“不是我,是我老板最近總是遇到一些怪事,你下午來看看吧。”
說完這人就走了,我靠,我冇見過這麼請人辦事的,我看著手上的地址“澎湖區,耀陽彆墅區13號。”看來是個大戶啊,也不知道這家的主人是不是做了什麼喪儘天良的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