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回:昨夜風產權露真相
鄭老板出資一千五百萬元,將“昨夜風”整體大樓全部兌下。由王虹找人主辦此事。鄭老板冇閒心插手這類房產生意,他每天進出的文物類生意,有時達到千萬元。鄭新路隻掌握結果,不問其細節。
生意場上的鄭新路,還真得讓人佩服。也得分什麼生意,鄭新路隻看好文物古玩,比房地產來的更快更容易。對呀,人家是祖傳的嗎。祖傳到骨子裡的遺傳基因鏈條上打印的,都是古玩文物嗎。
王虹被丁香花派在鄭新路身邊,一晃有兩個多月時日,原來在丁香花的意願裡,隻是想讓王虹的小心眼兒如願以償。讓丁香花及黎陽女士等人,出乎意料之外,鄭新路還真的和王虹結成了夫妻。由此可見,王虹還真有女人味道
從何秋月把它的資產,全權委托給鄭新路那天起,鄭新路看在與何秋月同床共枕五年的情份上,一次把一千五百萬元資金,打入何秋月在海南建的一個皮包公司帳戶上。那是洗錢的手段,何秋月玩這些手段還是比較精通的。
鄭新路在給何秋月打款子時,也沒過問何秋月,在銀行的債權債務及與各家關係戶往來。老朋友嗎,怎能在乎那些細節呢。況且拿出一千五百萬,給她何秋月也是應該的。五年前何秋月歸到張傑房內時,也是淨身出戶的,也不全是有錢人出手的大方,當然也是有原由的嗎。
“昨夜風”由禦文齋接管後,王虹便搬到何秋月房間居住。鄭新路明確的告訴過王虹,大樓過戶的主人,寫你王虹的名字,算做我送給為妻的禮物吧。從此娛樂城也就名正言順的由王虹主管,娛樂城全班人馬未動,隻是換個主管總經理。一切營業照常,外部人根本什麼都看不出來。隻是近兩個月裡,“昨夜風”少了丁香花的專場。王虹也找過丁香花簽約,丁香花總是笑著說:“虹姐,不好意思了哇,我的演出我自己做不了主,是酒店給配製的經紀人獨纜大權。
虹姐,不是我推辭,必須找芳芳去商量,我隻管編歌唱歌。什麼時候在什麼專場,由娛樂部經理餘多多的助手,我的經紀人芳芳主管。和她商量好,她給安排場次,我去唱歌沒問題,出場費十五萬既可,和彆家的一樣,我保證給虹姐賣力氣。”王虹雖然有些不高興,但聽丁香花說的是條條在理。挑不出來半點毛病,但王虹總覺得丁香花對“昨夜風”有躱閃的嫌疑。難道說何秋月出走與歌廳有關嗎?她是新路的好朋友,難道她會給新路出什麼難題嗎?丁香花不支持“昨夜風” 引起王虹對何秋月很多懷疑。
何秋月出兌“昨夜風”背後,會有很多不可告人,難辦纏手捆腳這些事,早在丁香花予料之中的。丁香花予料到以後新主人,會找到頭上。避免與不想見的人,才想起花錢雇用經紀人的好處。她覚得在安全上有問題的娛樂場所,可以直接告訴芳芳,自己才可以有脫身機會。王虹接管“昨夜風”時她冇料到,丁香花的演出場次歸芳芳管。王虹也找過芳芳,可是,芳芳給王虹的答複更讓她滿頭霧水,一杆子把王虹支到下半年再說。意思是上半年丁香花演出場次,已經予定在六月三十日
王虹剛剛接手半月時侯,財務部穀經理找她說:“王總經理,工商行信貸部催交還款,已經有兩個月的按揭本息冇結算了。銀行說要凍結咱帳戶。咱的帳麵三百萬流動資金,已經劃撥到“海南秋月”公司帳麵上。咱的流動資金隻有四位數,王總,快拿主意、快想辦法。”
王虹:“為什麼啊,貸款是何秋月的呀!為什麼找我要呢?我一分不欠銀行的。貸款債權人是何秋月,告訴催款人,去找債務欠款人催討好了。”
穀經理告訴王虹:“王總,咱的貸款單位是“昨夜風”啊,雖然法定責任人是何秋月。但是,一千二百元數額貸款,是用這座樓做抵押才辦下來的。不交按揭本息,銀行有權收回抵押資產大樓,我們不好不還的。也就是說,這座樓的使用權,是在每月必需交夠按揭本息前題下方可,否則,銀行有權拍賣這座樓。”
王虹不解:“什麼?你說什麼穀經理?你能再說一遍嗎?”此刻王虹有點明白丁香花為什麼不接管“昨夜風。”原來,樓的所屬有另外主人。
穀經理解釋:“王總,我是說,這座大樓整體購入時,貸款一千二百萬元,是用這座樓抵押到銀行的,我們每月要付七萬元利息和五萬元本金的。二十年還清。還有十三年期限。這是一點都不敢含糊的。
否則,銀行有權拍賣這座樓,收回貸款的。王總,趕快和鄭老板彙報後想個辦法拯救“昨夜風”吧。原來有資金周轉不開的時候,都是何總親自跑銀行,現在帳麵所剩四位數,屬於一點流動資金都冇有,原來的三百萬流動款子,我已說過的,被轉到“海南秋月”公司帳號上。”
王虹滿頭霧水:“怎麼會是這樣呢,不用問鄭老板。馬上給章律師打電話,問一下,處於這種狀態的“昨夜風”下一歩該怎麼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