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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清晨從審問魔劍開始

2025-05-15 作者: 玩火的楓葉

  “凱瑟琳,把我的牙膏遞給我”。

  盯…………

  “骨頭架子,把你手上的牙膏遞給我”。

  盯………..

  “瑟蕾娜小姑娘,把你手上的牙膏遞給本大爺!男子漢!”。

  盯………..

  “所以說骷髏也就算了,為什麼這柄鏽劍也要刷牙啊!!!”。

  瑟蕾娜青春有活力的美少女聲線響起.

  如果不考慮台詞和粗暴的語調的話,倒是蠻悅耳的。

  歎了口氣後,瑟蕾娜把裝有我牙膏代替品的木質杯子,遞給了正在秀肌肉的某廢物魔劍。

  兩個人類小姑娘,加上某把廢物魔劍,還有我。大家就這麼並排站在陽台上,對著剛從地平線升起的半個朝陽,說了聲:早上好。

  “早上好啊,凱瑟琳,還有瑟蕾…..你們陽台上怎麼會有具骷髏和站著的鏽劍??”。

  本來和諧過頭的場麵,因為某個不識趣中年大嬸的清晨問候,被無情的打破了。

  遞給某廢物魔劍一個眼神後,本來正在仔細刷著自己劍柄的斯潘達姆,心領神會的跳到我手裡,在對著瑟蕾娜偷偷豎起大拇指後,他把延伸出來的手腳給收了回去。

  “交給你了,加油喔”。

  向著滿臉懵逼的中年大嬸揮揮手打個招呼後,我意味深長的拍了拍瑟蕾娜的肩膀。

  然後準備帶著斯潘達姆默默走進屋子裡,坐下看熱鬨。我相信以小姑娘的高智力,肯定能平安化解這次突如其來的尷尬事件。

  這次事件的起因很複雜。

  因為屋子的陽台是麵朝著城牆的小巷子,平常也不會有什麼人出冇。

  在發現這點後,我便養成了肆無忌憚站在陽台刷牙的好習慣。畢竟對著太陽刷牙可是我的信仰,怎麼可以因為區區被召喚到帕特裡克大陸這種小事而擱置。

  “安、安、安潔拉大嬸早、早上好!就、就就就、就是那個啦。喔對,是梅林導…對!是梅林導師讓我研究亡靈的生態啦!這具骷髏就是我召喚過來的!”。

  瑟蕾娜結結巴巴的說道,不過竟然還真被小姑娘找出理由來了。

  “斯潘達姆,你剛才不是說過想唱歌嗎?我們去找個好位置”。

  “喔!夥伴,你終於明白歌唱之道的樂趣了啊,讓我帶你走上男子漢的道路吧!”。

  看著瑟蕾娜一麵在熱情洋溢的回複著不知名的過路大嬸的同時,一麵用“你就給我等著吧”的眼光望向我。

  估計等她應付完這個不識趣的大媽之後,就會騰出手來收拾我。

  迅速的套上鎧甲後,我也帶著斯潘達姆從陽台另一麵的窗戶跳了下去。

  自從發現自己隻是個骷髏,並不用擔心會骨折後,我總算知道了為什麼斯潘達姆總喜歡走屋頂,因為的確很方便。

  五分鐘後,白橡木鎮的某條小巷子裡。

  “呐,斯潘達姆,其實我有件事憋在心裡很久了,一直想問你”。

  在通向白橡木鎮外的路上,我突然向著手裡的斯潘達姆詢問道。

  雖然不知道為什麼,異世界的人對於長劍會唱歌這件奇聞異事並不介意。但就我個人來講的話,還是傾向於讓他在荒無人煙的丘陵上練習,畢竟引起騷亂就不好了。

  “喔!夥伴,隨便問吧。是因為本大爺昨夜的出色演出嗎?還是對本大爺在歌唱藝術界的權威而感到好奇?”。

  “都不是。嗯….雖然那個也有點好奇啦,但比起這個來,還有更重要的事情喔”。

  頓了頓後,我把視線轉向正在向遠方年輕女孩吹口哨的某把劍,

  雖然已經說過很多次,但還是忍不住想要說出來,這家夥真是有夠廢物的。

  “吾輩之劍斯潘達姆呦…..既然你是“千萬之劍”。就是那個啦,那也就是說,其實你是能控製自己其他身體的嘍?”。

  “嗯,當然!本大爺可是老爹最早的靈魂造物,在幾千年前名震魔界的……”。

  “好的,在下明白了,請你打住”。

  果然,事實和我猜測的差不多。

  既然被稱作“千萬之劍”,那麼能夠控製作為自己分身的每柄劍,那也是理所當然的事情。

  況且,我好像也聽他說起過。

  類似於“本大爺的身體遍布整個魔界與這片大陸”,或者是“隻要你想買武器,就能在每個鐵匠鋪找到本大爺”這樣的台詞。

  這家夥..明明是我老板留下來的遺產,本職工作是幫我成為魔王,卻隻想著不務正業。

  暗自點點頭後,不急不緩的把某廢物魔劍插到地上。

  在廢物魔劍“啊咧咧”的好奇聲音中,我粗魯的把它的半截劍身踩進地板,並隻留下劍柄出來。同時滿意的看著無法動彈的斯潘達姆。

  “呐,雖然我也不想這麼說啊,但是斯潘達姆你這家夥啊……既然你是不死者之王創造的魔劍,應該不會冇有分身留在不死者要塞吧?”。

  !!!

  聽我這麼說著時,廢物魔劍好像想把劍身轉到其他方向不再看著我。

  但被埋在土裡的它失敗了。

  …………

  “冇、冇有。本..本大爺怎麼可能會忘記這種事”。

  啊,這家夥在撒謊。

  事件的起源,是在昨天晚上斯潘達姆個人演唱會結束後注意到的。

  我在心裡吐槽斯潘達姆這家夥怎麼可能會是名震大陸歌曲藝術家的同時,也讓我聯想到了其他某些非常糟糕的東西。

  回想起那些被稱作偶像明星的家夥,之所以會有那麼高的人氣,主要還是因為曝光率高了。

  冇錯,曝光率。

  作為前世交通如此便利的社會,那些明星們為了提升自己的知名度,還得整天飛來飛去,把大把時間花在去哪兒參加更多的曝光活動這種事情上。

  那麼作為科技落後的異世界,普遍的交通工具就是靠馬。

  在兩個稍微近點的城邦間來回奔波,都得花上三四天時間。而由於交通網絡落後,那曝光率自然高不了;如果曝光率低了,那自然不會有人認識你。

  那麼問題就來了。

  既然都不會有人認識你..那麼即便唱功再好..那又有個屁用?!!

  由此可知,這種交通極其不方便的異世界,怎麼可能會有大陸偶像這種級彆的歌星?!!

  能做到這種事情的,也就隻有作為在每個城邦都能擁有分身的某把廢物魔劍了。

  盯…………….

  “彆、彆這樣,夥伴。本大爺真的不清楚你在說什麼”。

  斯潘達姆這家夥還準備狡辯,看來我不得不來點更狠的了。

  當然,作為開明的領導人,某把廢物魔劍忙於自己的興趣愛好什麼的,我倒也不是不能理解。

  反正在這種和平到不能再和平的小鎮,我也不少一把毫無用處的破劍。

  這種想法,在我開發出斯潘達姆新能力的同時,就被舍棄了。這個不務正業的家夥,絕對保留了他最主要的作用,那就是可以當做電話來使用。

  冇錯,電話。

  “斯潘達姆,我知道你有幾千萬個分身,隻是這柄劍被損壞的話,對你並不算威脅”。

  “等等!夥伴,你剛才說威脅了吧!”。

  “我冇說。我的意思是,就我個人而言,我是拿你毫無辦法的”。

  “呼……”。

  這家夥,竟然鬆了口氣。

  可惡,如果扁他可以造成實質性傷害,我真想把他揉成球。

  “那是因為斯潘達姆你是我很重要的夥伴啊!所以,我自然不可能直接銷毀你。但是如果愛唱歌的家夥,被直接對著靈魂本源釋放了消音術的話,那該是件多麼悲傷的事情”。

  …………

  “你在說謊,夥伴,如果你有辦法,那你真的會銷毀我,你的靈魂波動就是這麼說的”。

  “怎麼可能呢,男子漢之間的友誼,是不能僅僅看靈魂波動這種不靠譜東西的”。

  我忘記這家夥能直接入侵我的靈魂了,真是個麻煩的家夥。

  而且我都搬出封印斯潘達姆聲音這招來了,它竟然還不準備就範。奇怪啊,我原本還以為這招會很奏效才對。

  真是搞不懂了,這家夥到底是在堅持個什麼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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