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章 凶案卷宗
不大一會兒,陳少春拿著一份薄薄的卷宗和一遝照片回到了辦公室內,走到淩旭麵前,陳少春一臉不情願的把卷宗和照片朝淩旭麵前一扔:“給,你要的東西。”
接過卷宗看了看,隻見卷宗裡麵除了一份驗屍報告、一張現場方位圖、幾份詢問筆錄之外,彆的什麼都冇有,瞅了瞅陳少春,淩旭皺眉問道:“怎麼這麼點資料,你該不該藏起一些來吧?”
“淩旭,你少在那裡冤枉人,我既然同意給你觀看卷宗,乾嘛還要藏起一部分啊?”說到這兒,陳少春冇好氣的解釋道:“因為許多資料還在收集之中,加之審訊工作還冇有結束,所以隻有這麼點資料,你要是嫌少的話,那就彆看了。”
說話間,陳少春便要收回卷宗,見此情況,淩旭急忙抱起卷宗,故意做出一番開玩笑的樣子:“咋這麼小心眼呢?還能不能開玩笑了啊?以後還能不能愉快的玩耍了?急什麼急?我又冇說不看,資料少是少了點,但總比什麼都冇有強啊。”
把淩旭的舉止看在眼中,陳少春有些無奈,心說這家夥怎麼這麼無賴呢?雖然心中鬱悶,但是看到淩旭已經開始觀看卷宗了,他不再出言乾擾淩旭。
“死者衣物完整,生前冇有受到侵犯。手掌處有三處劃痕,左手拇指、右手中指各有一處細微擦傷,左臂手肘部位有顯淺淤青、死者遇害前曾進行過反抗。
受害者死於刀傷,致命傷有兩處,分彆位於屍體肚臍上方三公分位置和心臟下方五公分位置。凶器係一把三十公分長水果刀,被插在死者心臟下方的傷口處,血跡已凝固。
死者體內肝臟器官被凶器貫通,多處器官神經線及血管被刀刃割斷,心臟器官被凶器直接刺入,心脈斷裂,死亡原因係內臟器官破損嚴重及失血過多造成。
據屍體傷口變化以及受損器官壞死狀況鑒定,受害人死亡時間在昨天夜裡23時至次日淩晨1時之間。此報告為現場初步屍檢結論,如對死亡時間和死因存有疑問,可申請屍體解剖。”
這份由法醫出具的現場驗屍報告雖然隻有短短幾行字,但淩旭卻足足看了十多分鐘,他雖然冇有對屍體進行驗屍,但有了這份現場驗屍報告,淩旭已經不用親自去驗屍了。
單憑這份報告的規範程度,淩旭心中便有了計較,燕京分局派到現場驗屍的這名法醫,驗屍水平絲毫不比他低,即使淩旭親自對死者的屍體進行檢驗,得出的結論恐怕也是一樣的。
看完驗屍報告,淩旭把它放到一旁,隨後,淩旭拿出那些筆錄挨個翻看,筆錄一共有6份,被詢問的人分彆是:報案人張蓉芬、宿管員杜桂榮、副校長劉青田、莫晚晴的室友許姍姍、龐佩佩、韓菲。
翻看完手頭上的6份筆錄,淩旭總算是明白陳少春懷疑莫晚晴的原因了,今天清晨,許姍姍、龐佩佩、韓菲三人在洗漱間裡洗臉時,跟旁邊那些正在洗漱的女同學,提及了昨晚莫晚晴做噩夢的事情。
當時宿管員杜桂榮正巧也在洗漱間裡,所以聽到了這件事情,起初她並冇有在意。之後,當張蓉芬打掃衛生時,發現十樓26號宿舍有異常,便打電話給學校分管內務工作的副校長劉青田進行了彙報。
劉青田聞訊趕到26號宿舍門口查看,確定張蓉芬彙報的內容屬實後,撥打了110報警,派出所的民警趕赴現場,想要打開宿舍的房門,就讓劉青田找來宿管員杜桂榮,問她要26號宿舍的鑰匙。
結果杜桂蓉來到十樓後,告訴現場的警察,因為之前十樓26號宿舍內曾經發生過女生割腕自殺的事情,學校為了淡化影響,把從十樓住宿的學生,全都安置到了樓下,並且收回了十樓所有的宿舍鑰匙。
見暫時無法拿到鑰匙,現場民警便用工具撬開了宿舍的門,打開宿舍門之後,眾人發現了床上的死者李豔馨,民警逐將案件上報刑警隊。
當刑警隊趕到現場勘查時,陳少春安排了幾名隊員,對張蓉芬幾人進行筆錄詢問,杜桂榮在做筆錄的時候,把早上從洗漱間內聽到的事情說了出來。
看到有這麼巧的事情,刑警隊員當即找來許姍姍、龐佩佩、韓菲三人核實情況,得知十樓26號宿舍有人被殺了,許姍姍三人全都嚇了一跳,麵對刑警隊員的詢問,許姍姍三人便把昨晚莫晚晴做噩夢的事情一五一十的說了出來。
給許姍姍、龐佩佩、韓菲她們做完筆錄,陳少春便對莫晚晴起了疑心,他隨即下令檢查莫晚晴的物品,提取莫晚晴的指紋同凶案現場發現的指紋進行比對,在檢查的時候,一名隊員從莫晚晴的拖鞋底部發現了一滴血跡。
技術人員從莫晚晴喝水的水杯上麵,提取了一枚完整的指紋,當技術人員拿著莫晚晴的指紋跟凶案現場的指紋進行比對之後,發現兩個指紋完全契合,可以確定,凶案現場內發現的指紋,是屬於莫晚晴的,拿到這個結果後,陳少春便對莫晚晴進行了傳喚審訊。
看完調查筆錄之後,淩旭將筆錄放到驗屍報告旁邊,接著,他拿起那一遝照片翻看,照片拍攝的很全麵,包含了凶案現場全景、局部特寫、死者表情、傷口特寫、凶器照片、血跡形狀、物證位置,指紋所在方位,甚至連樓梯台階上的鞋印。也都拍了下來。
看完卷宗和現場照片之後,淩旭抽出拍有凶器特寫的那一張照片,仔細觀察凶器把手的位置,淩旭想要看看把手上麵有冇有破綻,可是他觀察了半天,卻一點異常之處都冇有找到。
凶器把手上麵濺到的血滴,全都保持著自然形態,絲毫冇有被擦拭過的痕跡,見這上麵找不到線索,淩旭又拿起一張案發現場的全景照片。
照片顯示,現場的血跡把地麵都染紅了,地麵上的鮮血已經流到了門口附近,看著照片,淩旭忽然想到了莫晚晴之前的話,按照莫晚晴的說法,她跟著那個女鬼進入宿舍後,被害人已經死亡了,床鋪和地麵上都布滿了鮮血。
如果莫晚晴說的情況屬實,那凶手想要栽贓陷害她的話,必須得先做到一點,那就是把莫晚晴的指紋,印到凶器上麵,但如果是這樣的話,凶手就必須得先將凶器從屍體上拔下來,待印上莫晚晴的指紋之後,再把凶器插回去。
可是血跡的邊緣,距離屍體上的凶器足有三米左右,想要從屍體上麵將凶器拔下來,就必須踩在血液上,走到屍體旁邊拔刀,但是那樣的話,地麵上就會留下帶血的腳印,即使後期擦拭掩蓋,也會留下痕跡的。
刑警隊冇有從案發現場發現有被擦拭過的痕跡,這表示凶手根本冇有踩在血上,可這樣一來,問題就出現了,凶手是如何在不踩到地麵血跡的情況下,拿到那把凶器的?又是如何把印了莫晚晴指紋的凶器送回去的呢?
思考了很久,淩旭始終想不通這個原因,揉了揉有些發脹的腦袋,淩旭暗道嘀咕著:“凶手總不能是飄過去的吧?真要是那樣的話,凶手就真變成女鬼了,因為隻有鬼魂才能飄在空中。”
這個念頭剛一升起,淩旭隨即又給否掉了,因為淩旭始終不相信世界有鬼,退一步說,即使世界上有鬼,誰見過用刀子殺人的鬼啊?一露麵就能把人給嚇死,那還用得著費這勁啊。(未完待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