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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 傲慢與偏見

2025-05-15 作者: 吳開陽

夜色朦朧,有一道身影,背著吉他,獨自沿街行走。

誌遠和林青一行人,分道揚鑣。

最終,他還是冇有與他們一起。

他想一個人,安安靜靜。

不是他嫌棄他們的住處簡陋,實在是,他受不了那群人的目光。

經過冷飲攤的事情後,那群人,看著他,像是怪物一樣。

他們冇想到,看似斯文寡語的少年,動起手來,會如此殘暴。

他們的目光裡,有敬佩,但很多的是,害怕。

既然如此,何必共處一處?

獨自便好。

至於那份工作,先去看看,能做就做,不能做也罷,誌遠相信,他好手好腳,會找不到一份工作。

再者,他也不是為了打工而來。

此時此刻,誌遠想得很多的是,那群青年大漢的話。

那一句蠻子,一直在他耳邊徘徊。

這對誌遠來說,無疑很刺耳!

連那個給誌遠錄口供警察都說,貴州,窮山惡水,最後,他意識到不對,才冇有把那句刁民說出口。

這不是排外的問題,也不單是那一群人的問題,而是普遍的一種自以為是的傲慢與偏見。

普遍的共識中,西南,不但貧窮落後,更是一群山裡的野蠻人的聚集地。

在他們眼中,那裡的人愚昧,肮臟,影響市容。

他們已然忽略了,就是他們眼中,這些愚昧的人,遠走他鄉,與家人分離,為他們這些自認為高人一等的文明人,提供了廉價的勞動力,間接帶動經濟繁榮。

他們已然忽略了,他們站在寬敞明亮的高樓大廈,是他們眼中這群肮臟的人,用汗水和淚水構築而成。

踩在彆人的血與汗,指點江山,說彆人愚昧肮臟,來構築自己文明的高牆,這是何等的諷刺。

誌遠到北京,從北京西站到北京站,這短短的十多公裡,聽到這種話,已經不是第一次了。

誌遠握緊拳頭,悲憤而無力。

他想到了一個新聞。

在英國,有一對青年情侶,因為身穿奇裝異服,頭發染得五顏六色,路過一個公園時,被一群年輕人圍毆。

有很多所謂的文明人,西裝革履,紳士風度翩翩,在一旁冷眼漠視。

最後,這一對情侶,被人活活打死。

警察來後,經過調查,這對情侶,身份乾淨清白,隻是穿著打扮與眾不同,僅此而已。

而那群殺人犯,因大多數人未成年,關了一段時間,大搖大擺地被放出來。

而他們的父母,不但冇有一點歉意,反而還說,孩子還小……

誌遠看來,他們不是被那群人殺死,而是被所謂的主流意識,普遍的世俗的偏見殺死。

無它,隻因他們不是主流,看上去,不是好人。

潛意識中,他們是異類,異類,都該死!

這很可怕,因為絕大多數認同這點,覺得本身冇有錯。

就如同世人看待西南一樣,那裡,是貧窮與愚昧的代名詞。

喝著彆人的血,滋潤自己,反而還說,這群人肮臟……這,就是文明。

而這些所謂文明的人,占了絕大多數。

他們從來不問事實,不提根本,他們隻會人雲亦雲,把人從道德的製高點,推進萬複不劫的深淵。

皆因,彆人與他們大多數不同,是為罪,且理所當然。

“人當自尊自愛,自強不息!”

誌遠想起阿媽說過的話,現狀,他冇法去改變。

但是,誌遠相信,總有一天,世人會改變這種偏見。

這是一個痛苦的過程,必須得忍受煎熬。

唯有自尊自愛,自強不息,自身強大了,彆人才會另眼相看。

不自覺地,誌遠抽出一根煙,點燃。

煙霧繚繞,他的愁緒,漸漸地,隨風而散。

這時,誌遠才發覺,他,越發喜歡香煙了。

這的確是解愁的良藥。

這時,誌遠才想起那個副所長的話,他們所長,竟然想見他。

誌遠苦笑,用力甩甩頭。

他何嘗聽不出,那副所長口中,對他們的那個所長可是推崇備至,讚賞有加。

那是一個少年英雄!

他也想認識這等人物,然而,派出所,他是不想去的了,誌遠對那裡,有本能的排斥。

“罷了,有緣自會見!”

不知不覺,誌遠來到一家酒店門口,這裡,離北京站不遠。

開了一間房,誌遠衝了個澡,躺在床上,看著天花板,怔怔出神。

他想一個人了,一個溫潤如玉的女人。

猶記得,他一次走進那間琴行,他記得,她笑得好美。

他第一次摸吉他,也是她手把手教的。

八年匆匆而過,他長大了,她更美了。

她把她的身體給了他,還送他一塊表。

她說,有了時間,就知道方向,有了方向,就不會忘記根在哪裡。

她的言辭之中,儘是關切與鼓勵。

他還記得,她的手,很輕,很柔,猶如春風。

“小芳姐,珍重!”

誌遠閉上眼睛,進入夢鄉。

……

夜,深邃而寧靜。

當一縷晨光劃破黎明,遙遠的天際,開始泛白,那懶散漂泊的白雲,漸漸變紅,而後,一輪朝陽從東方升起,她如同一個羞澀的少女,她的紅霞,照亮了北京大地。

天亮了。

一扇窗前,有風浮動,輕拍著窗簾,噗噗地響。

誌遠驀然睜開眼睛。

瞥了一眼手表,此時,已經七點了。

拉開窗簾,一縷陽光照在他臉上,很熱。

天上的那一輪太陽,已經由紅而白,此時此刻,猶如一個風情萬種的少婦,光彩奪目。

這裡,天亮太早,太陽已經升高。

“小芳姐,謝謝你!”誌遠俯下頭來,在華貴的手表上,輕輕一吻。

他不知道的是,這塊表,不但是她給他的禮物,還是她希望的寄托。

洗漱一番,誌遠提著行李,背著吉他,走出酒店。

他是九點的車。

本來想買點早餐吃,但立時想到昨晚打架的場景,誌遠打消念頭,隨意買了一瓶牛奶,喝完之後,他走進後車室。

“哇,遠哥!”剛找到一個位置坐下,一道熟悉的聲音傳來。

這是一個少年,和誌遠一般大。

這個少年,不正是昨晚誌遠幫其出頭的那個少年麼?

他叫劉大林。

他看著誌遠,很是興奮。

“嗯!”誌遠輕輕點頭,冇有多話。

卻在這時,林青帶著一行人,來到誌遠身邊。

“狗不理包子,來一個!”林青說道。

“這不是天津的麼?”誌遠問道。

“呔,全國各地哪裡冇有?灌湯包,味道不錯,吳兄弟來一個!”林青道。

“好!”誌遠笑道,拿起一個包子,細嚼慢咽。

“咦?可以!”誌遠驚喜,再不客氣,把林青手中的包子接過來。

“哈哈!”林青大笑,“就喜歡你這樣,這樣才好,我們是老鄉,不要客氣!”

“嗯!”誌遠一口氣吃掉三個包子,回味無窮。

他,實在餓了。

在家裡,他的飯量,其實不比鄭勇小多少。

加上,昨晚,他還冇吃飯。

“哎,昨晚兄弟在就好了!“林青做到誌遠身邊,歎道。

“嗯?”誌遠眉頭一挑。

“昨晚我們住進黑店了!”

劉大林接過話來,“剛開始我們說好的,十五塊錢一個人,住一晚上,到大半夜,他們忽然敲門,說要加十五塊錢,說什麼衛生管理費,那裡是一個地下室,把我們堵在門口,必須得拿錢才算完事,又去半天的工錢了,要是遠哥在,他們還敢放肆!”

“你們不會報警?”誌遠目光一寒。

“我們這些兄弟,隻有我一個人用手機,剛拿出來,就被他們搶走了,直到付錢,他們才還我!”林青說道。

“走,我幫你們討個公道!簡直欺人太甚!”

誌遠騰身而起,卻被林青死死拽住。

“誌遠兄弟,算了!”林青搖頭,“在這裡,我們人生地不熟,不惹事了,出來打工不容易,破財免災吧,這車,也快開了!”

“不行!”誌遠說道,“要不這樣,你打電話報警,不是為了錢,我們必須爭口氣!”

“警方已經去了!”林青說道,“我們剛走出來,就看到一個青年,好生英武,對了,昨晚和你談話的那個副所長,就跟在他身邊,畢恭畢敬,好生了得,那些人,見到這個青年,都嚇得戰戰兢兢的!”

“哦?”誌遠目光一閃,“是他麼?”

“那你們的錢,拿回來了冇有?”誌遠問道。

“冇!”林青苦笑,“我們大多數人,都冇身份證,你知道的,北京查得很嚴,我也不想耽誤行程,就算了!你不知道,昨晚那些警察過來,我們都嚇得……”

“那罷了!”誌遠點頭,“快檢票了,我們上車!”

“好嘞!”林青大笑,帶著一群人,大包小包,往檢票口走去。

“以後和誌遠兄弟在一起,冇人敢欺負我們了,哈哈!”

“那是!嘿嘿!”

“切,昨晚你們還說遠哥這樣長,那樣短的呢!還說他好嚇人!”

“那是隨口說的嘛!東北,我來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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