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追根溯源
看蘇若澄悶聲不說話,蕭墨辰知道,他肯定是倍感慚愧,所以才一言不發,不知該說些什麼。
“你不用覺得愧疚,我隻是希望你明白,做事的時候要真的為對方去考慮,這才是真情。”
蕭墨辰說話間,禦硯從不遠處跑到兩人駐足的茶館這裡,對他耳語一陣。
他揮手示意禦硯離開,又對蘇若澄說:“總之,你做什麼我都不介意,可如果你給姝兒徒增煩惱,給她平添麻煩和禍端,那我絕不會再像今日這樣與你心平氣和。”
蕭墨辰眼神堅定,不可抗拒的語氣似是命令,卻很溫和。
聽了他的話,蘇若澄猶如醍醐灌頂。
如此境界,也許正是自己和蕭墨辰的區彆。
此時天空烏雲密布,看樣子山雨欲來。
蕭墨辰的長衫被風吹起,身上卻似乎散發著一種讓蘇若澄崇拜卻永遠無法效仿的魅力。
同時,京城內天色一變,忽然下起綿綿細雨。
雨絲沁涼,也把蘇若澄給澆醒了。
蕭墨辰在旁邊鋪子買了三把雨傘,遞給蘇若澄一把:“走吧,去找曇兒的家人,看看能不能說服他們改口。”
“這能行麼?”
蘇若澄接過雨傘,眼神卻停留在多的那把雨傘上。
那把傘是替誰準備的不言而喻。
這種無微不至,卻無需言說的關懷似乎對蕭墨辰來說已成習慣。
也讓蘇若澄甘拜下風。
其實蕭墨辰自己都不知道,他是從什麼時候開始離不開沈月姝。
也許是從兩人幾個月來的共患難時起,抑或是從沈月姝每日精心替他處理傷口時起。
這可能就是,情不知其所起,一往而情深。
隻是想到沈月姝此前說的那些話,蕭墨辰又遲疑了。
他不想承認,可自己確實已經深陷進去了,那沈月姝呢?
她是否也和自己一樣隻是表麵上不肯說?
想及此,蕭墨辰深吸口氣。
雨變得淅瀝起來,也讓他陡然發現。
也許自己發現離不開沈月姝,正是從她被關押在牢裡的這兩日起。
當失去,自己才知得失,才知有她在身邊是多麼難得。
“到了。”
蕭墨辰與蘇若澄在一處驛站停下腳步。
收起雨傘,兩人上了二樓,很快找到了曇兒母親於氏的住處。
“有人在嗎?”蕭墨辰的聲音低沉沁涼,卻暗藏一絲不易察覺的迫不及待。
推門進去時,蕭墨辰才發現,這於氏竟是個孕婦,懷裡還抱著一個孩子,背上背著一個。
還有個孩子正在滿地亂爬。
從她的穿著打扮可看得出來,這女人家境極其貧困。
“你是曇兒的母親吧。”
看著兩人女人馬上意識到他們的來意:“你們是沈小姐的人麼,找我是想來殺人滅口?”
蕭墨辰不答,隻是兀自問道:“你就這麼缺錢麼?”
“嗯?”看著眼前這兩個麵色森寒的男人,感受到他們身上散發出的不怒自威,女人扯了扯嘴角:“若不是真的捉襟見肘,又目不識丁,我也不至於賣兒賣女吧?”
蘇若澄頓時感覺心底一寒,原來這女人身邊的孩子並非她的兒女,而是一個個錢袋子。
至於是怎麼懷上的,看她那尚未衰敗的幾分姿色便能猜出。
就在這時,門口傳來一聲驚呼:“你們是誰!”
回頭一看,是個老婦人正端著一盆水。
此時滿臉的驚愕。
就在她要喊出來的檔口,禦硯從身後悄然接近,捂住她的嘴巴,用腳帶上了房門。
“你們彆喊,我隻是想來問你們,為什麼要做偽證陷害沈月姝,如果你們幫我,我可以給你們一條生路。”
蕭墨辰的話顯然是有備而來,字裡行間裡透露著自己知道一切,正掌控著全局。
從他和禦硯的身板就看得出,這幾個老弱婦孺分明不是他的對手。
他如果想,那殺死她們比碾死幾隻螞蟻還要輕而易舉。
於氏卻咬著嘴唇冷聲道:“你威脅我們是冇用的,我本來就是爛命一條,再說是曇兒自己在信裡說她被沈大小姐淩虐,每天食不果腹,甚至還要每天給她鞭打泄憤,活的不如一條狗。”
看蘇若澄他們似乎不信自己,於氏補充道:“你們不信可以問我娘,曇兒最近寄給我的信在她手上。”
蕭墨辰聽了給禦硯使了個眼色:“放開她。”
禦硯鬆開手,那老婦人從袖口裡抽出一張紙:“你們自己看!”
看了信件後,蕭墨辰不發一語。
這信上所寫內容分明全是對沈月姝的控訴,甚至把她形容成了一個十惡不赦、性格乖張,喜怒無常的女瘋子。
看兩人不說話,於氏還以為他們是被證據給說服了。
她竟然還擠出幾滴眼淚來,紅著眼眶質問:“如果隻是這樣就算了,她現在還被人用作陷害他人的工具,被活活燒死,三位官人,你們說說看,哪個母親願意看到自己的女兒受到這種待遇?”
蘇若澄實在忍不住譏諷道:“母親?你這樣賣兒女做生意的女人有什麼資格談及母女情誼,你與那豬圈裡的畜生何異?”
“隨你怎麼說,我其他孩子都活的很好,即便寄人籬下也比跟著我餓死好,他們甚至還知道逢年過節送些東西回來表孝心,天下有哪個父母不為兒女考慮的?”
這女人說的理直氣壯:“二位要殺人滅口就趕緊動手,總之我是不會改口的,更不會替一個虐待我女兒的人翻供。”
“你錯了。”蕭墨辰拿出帶在身上的曇兒的賣身契:“這是沈月姝救下曇兒性命時她親手簽下的名字。”
看到賣身契上的文字分明與最近寄回家中的書信字跡不同,於氏怔了怔:“你騙人,這分明是你們偽造的!”
“你不是說自己與曇兒母女情深麼?那你應該知道,她最早是在謝薇兒府上做事,她那時的筆跡,也和你後來收到的信件一樣嗎?”
蕭墨辰拿出一張曇兒寫出的書信,與於氏給他的“證據”做對比。
儘管字跡神似,可如果仔細看,這兩封信的筆跡是有肉眼可見的差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