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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鑽木以取火

2025-05-15 作者: 天藏風

  “鑽木取火”是一種極其古老、原始的技藝,乃是傳說中的“燧人氏”很偶然的,看到畢方啄木,喙在木上啄出火星,而靈機一動,生出的一種想法——經過一次、一次的試驗,這種想法就成了一種技藝!

  這是人類第一次,掌握自然的力量!從此之後,人便走上了另外一條,和其他的動物截然不同的道路。

  類似的話,革命導師恩格斯也說過:

  “就世界的解放作用而言,摩擦生火還是超過了蒸汽機——因為摩擦生火第一次使得人類支配了一種自然力,從而最後與動物界分開。”

  “鑽木取火”的道理極其簡單,無外乎“摩擦生熱”,當“熱”達到了燃燒物的“燃點”後,便會燃燒。

  但“鑽木取火”卻又很難,要找合適的摩擦物、引火物,又需要一些小心和技巧,要通過“鑽木”的方式,來成功的“取火”,卻不是那麼容易,就能夠成功的——大部分人,都難以做到。

  蘇婉便給暖暖展示了這樣的“技藝”。

  “輕鬆”而“嫻熟”。

  乾燥的、腐朽的樹皮,從樹枝上擼下來。而後被揉成細細的絨毛一般的纖維,團成一團。擼掉皮的樹枝,則在當中的位置,用一塊小的尖石頭,剜出一個小眼兒出來。另外一根樹枝,同樣去樹皮,並且一頭在石頭上磨尖。

  帶眼的樹枝,被放在一塊扁平的石上。

  尖頭的樹枝,尖頭插進帶眼樹枝的眼。

  暖暖按牢帶眼樹枝的兩端。

  蘇婉雙手合十,手心便是尖頭樹枝。

  蘇婉道:“抓牢,要開始了……”

  暖暖道:“抓牢了!”

  蘇婉雙手夾著樹枝,快速搓動,摩擦出一陣“沙沙”聲響,僅僅是來回搓了六七次,兩根樹枝相交的“尖頭”和“眼”便溢出一縷藍煙,嫋嫋而起。蘇婉手一停,便抓了一點樹皮的纖維,湊上小眼,吹了口氣。

  一朵煙頭大小的橘紅亮了。

  接著,便是一道火苗,燒起來,迅速燎了大半的樹皮纖維。

  蘇婉將火放進大堆的纖維中,然後搭上細小的樹枝,將火引大。然後將粗一些的樹枝放上去,小灶便燃燒起來。蘇婉拍拍手,說道:“好了,火已經生好了,接下來咱們就等你任姐姐的了!”

  暖暖一陣佩服,由衷道:“小姨,你好厲害!”

  蘇婉笑一笑,說道:“暖暖,想不想聽故事?”

  “想!”

  暖暖回答。

  隻要是小姨講的,她都喜歡聽——什麼都可以。

  蘇婉的聲音,輕柔而悠遠,講道:“在很久很久以前的時候,人們還不懂得用火,隻能夠吃生肉、昆蟲和野果,生存艱難。後來,一次雷雨,人類所居的森林,燃起了大火,人偶然發現,原來被或燒過的食物更好吃、更容易消化。他們觀察火是需要木頭來燃燒的,所以便取了火種,日夜不息。”

  暖暖道:“這故事,也太老了吧?”

  蘇婉道:“不想聽就不講了。”

  麵對小姨如此赤果果的威脅,暖暖果斷收回自己剛才的話,道:“想聽!想聽!故事雖然老,但是還是很經典的。”

  蘇婉“嗬嗬”一笑,在暖暖的頭頂點了一指頭,說道:“這卦變得真快。咱們接著說故事……為了保證火種的不熄滅,每一個部落,都會專門派一個人,照看火種。而這個人,往往都是部落中的首領!”

  暖暖道:“也可能是巫師!”

  蘇婉道:“他們是一體的。”

  “一體的?”

  暖暖很是不解,想不通為什麼“巫師”和“首領”這兩個截然不同的職業,居然會是“一體”的。

  蘇婉解釋道:“暖暖,你記得哦。‘巫’的意思,就是‘首領’、‘中心’。意思是被人擁戴的人、能夠駕馭四方的人。他們擁有知識、經驗和智慧,受人尊敬、景仰,為自己的部族,做出了傑出的貢獻。”

  暖暖道:“原來‘巫’是這個意思啊……”

  蘇婉道:“‘巫’的意思的演變,實際上和人的愚昧是分不開的。‘巫’掌握了知識、技術,有智慧,有頭腦,所以往往會做出一些符合自然規律,但是在人看來,卻是匪夷所思的事情,就比如巫鹹,他發明了鹽的提取法。”

  巫鹹——十巫之一。

  暖暖知道這個名字,他看一本叫做《搜神記》的小說裡麵,就有十巫,傳說是盤古的十根手指所化,個頭也隻有常人的手指大小。

  但蘇婉說的,卻不是這個。

  蘇婉說的十巫,則是《山海經》中記載的“靈山十巫”:

  巫鹹、巫即、巫朌、巫彭、巫姑、巫真、巫禮、巫抵、巫謝、巫羅。

  生活的方方麵麵——吃的、穿的、用的、住的;人和人之間的關係、醫療技術、社會製度的變革、創建。這“方方麵麵”的每一麵,都因他們,而產生了跨越時代的變化,在人類曆史上,留下了濃重的一筆。

  “他們奠定了華夏文明的內核!”

  這是蘇婉說的。

  聽著小姨講述,暖暖能夠清晰的感受到十巫的偉大:從無到有的創造,不是繼承、不是發展,卻是最難的。但他們卻從技術、工藝、醫術、禮儀、製度等各個方麵,讓這個文明,帶上了他們的烙印。

  無論是“中醫”,還是“周禮”,還是後來的諸子百家,皆在藩籬之內!

  那是一種開創!

  暖暖的心中,暗問:“他們究竟是什麼樣的人?”

  他們是偉大的,讓人欽佩。

  這毫無疑問。

  蘇婉道:“他們做的那麼好,為自己的部族,為人類做出了這麼大的貢獻。暖暖你說,大家有什麼樣的理由不尊敬他們?對待這樣偉大的人,即便是嫉妒,也是嫉妒不起來的。當麵對他們,剩下的就隻有敬佩、愛戴、尊敬!”

  “恩!”

  暖暖點頭——這樣的人,誰能嫉妒的起來?

  蘇婉道:“我們繼續講故事了。”

  暖暖道:“聽著呢。”

  故事並不那麼重要。

  但小姨的聲音卻是那麼好聽,糯糯的、柔柔的,令人沉醉。

  蘇婉便繼續講故事:

  一次刮了大風,火被吹滅了。想要火種,似乎隻能夠等待下一次,雷電劈在叢林中,引起大火。部落的首領,為此犯愁。一日,他忽而看見了一隻畢方鳥,飛在一棵已經死去的,冇有了樹皮、樹葉的死樹上捉蟲吃。

  樹已經死了,但裡麵的蟲子還活著……

  整片的林子都是這樣的死樹。

  人們亦不知樹死了,但卻知道這裡的樹,很容易著火——他們的火種,就是在一次雷雨的天氣裡,從這裡取的。所以這一大片的,足足上萬裡的死去的林子的樹,被他們取了一個很貼切、特色的名字:

  燧木。

  一種容易燃燒的樹木。

  畢方鳥很漂亮,有著修長而尖銳、美麗的喙,色彩豔麗的羽毛。它落下來,輕輕的在樹乾上,尋找到了一個蟲眼,輕輕的啄。

  “哚!哚!哚!”

  清脆、空洞的啄擊聲,吸引了首領的目光。

  他忽而看到畢方鳥啄擊樹木時候,那一瞬間,迸發出來的幾點火星。

  一個靈感便這樣出現了……

  他找了一塊石頭,學著畢方鳥在樹上鑿擊,將燧木鑿出了纖維,鑿的發熱,但卻不足以燃燒。

  他又嘗試用尖而細的石頭、木棍。

  鑿擊變成了鑽鑿。

  被鑽鑿的地方,變得很熱、發黑,一縷煙氣冒出來,然後便燒出了些許的明火。

  他成功了!

  就在那個很偶然的一刻,人類邁出了自己至關重要的一步!

  故事講完了。

  暖暖回味著故事,忽而想到故事中的“畢方鳥”,那不就是現代人熟悉無比的“啄木鳥”麼?暖暖問:“小姨,畢方鳥就是啄木鳥麼?”

  蘇婉道:“真聰明!”

  暖暖正要說話,便聽見任紅梅的聲音:“看看我弄了些什麼!”暖暖轉頭一看,就看見了任紅梅——她的一隻手裡,提著三隻毛色鮮亮、個頭嬌小的野雞;另一隻手裡則是抓著三串渾身****的……麻雀。

  冇錯,那就是麻雀。

  麻雀身上的羽毛,已經被扒光了,並且開膛破腹,清理完了內臟,一些地方還帶著些許的血跡。

  任紅梅這個劊子手,毫無保護野生動物的覺悟,更不把“麻雀是人類的朋友”當做一回事,儘數穿在樹枝上,三根樹枝穿的滿滿的。

  乖乖……

  要不是暖暖還是“他”的時候,就冇少禍害麻雀,什麼炸著吃、燒著吃、煎著吃變著花樣兒作,暖暖還真認不出這就是麻雀。

  暖暖忍不住期待:已經有多少年,不知道這種在野外,燒製出來的簡陋食材的味道了。“記憶”中,自從上了初中開始,就一直冇有禍害過大自然……那些,卻是童年最難忘、最美好的回憶。

  暖暖衝任紅梅招手:“任姐姐快點兒!”

  “急什麼?來了!”

  任紅梅快步過來,縱然是穿著高跟鞋,行走在並不平坦的山野當中,卻也毫不影響她的行動——笑話,不見占據著主場優勢的山雞、麻雀都被人家一網打儘了麼?這是妥妥的高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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